收确认的,挂钩项目净增耕地面积进入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台帐。挂钩周转指标以挂钩项目为单位归仍。以挂钩项目为单位从挂钩周转指标台帐中核减,归仍挂钩周转指标。
(六)挂钩项目区的规模。挂钩项目区能够是成区连块规模较大的单个项目,也能够由若干个分散的项目共同组成。
(七)试点验收。试点结束之前,由试点单位申请省厅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按照“项目验收,区域考核”的办法,对各试点单位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归仍情况和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能按年度计划归仍周转指标的,暂停试点,且于下壹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相应扣减已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
(八)试点期限。试点项目区规划的规划期限和挂钩周转期限原则上为3年,试点项目区规划中应明确年度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和挂钩周转指标的归仍计划。
七、试点市、县的选择和确定
(壹)开展试点的市、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地方政府重视,自身有积极性。试点地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具有利于试点工作开展的外部和内部环境。
2、具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实际用地需求矛盾突出,必须通过试点缓解规划、计划指标不足矛盾。
3、试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确保方案实施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试点地区具有代表性。能反映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类型的特点,为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二)开展试点的市、县的确定
根据之上条件,确定开展试点的市为:**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
(工作计划)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规划)
收确认的,挂钩项目净增耕地面积进入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台帐。挂钩周转指标以挂钩项目为单位归仍。以挂钩项目为单位从挂钩周转指标台帐中核减,归仍挂钩周转指标。(六)挂钩项目区的规模。挂钩项目区能够是成区连块规模较大的单个项目,也能够由若干个分散的项目共同组成。(七)试点验收。试点结束之前,由试点单位申请省厅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按照“项目验收,区域考核”的办法,对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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