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分级原则
根据抗肿瘤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四)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部分抗肿瘤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分级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科室主任组织科室论证同意,报药事会备案后方可使用。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和适应症,由初级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进行科室论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每年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每季度对各科室应用抗肿瘤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每季度对化疗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抗肿瘤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其使用抗肿瘤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附件:德庆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德庆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 烷化剂 特殊管理药物 替莫唑胺 地西他滨 氟尿嘧啶(植入剂) 雷替曲塞 培美曲塞二钠 替吉奥 伊达比星 紫杉醇脂质体 洛铂 一般管理药物 氮芥 环磷酰胺 异环磷酰胺 阿糖胞苷 氟尿嘧啶(注射液) 甲氨蝶呤 吉西他滨 卡培他滨 羟基脲 替加氟 博来霉素 吡柔比星 表柔比星 多柔比星 柔红霉素 紫杉醇(注射液) 多西紫杉醇 长春瑞滨 长春新碱 长春西汀 长春地辛 伊立替康 依托泊苷 奥沙利铂 顺铂 卡铂 临床试验用药物 抗代谢药 抗肿瘤抗生素 植物来源抗肿瘤药 铂类
抗肿瘤激素药 靶向治疗药 比卡鲁胺 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 利妥昔单抗/美罗华 西妥昔单抗/爱必妥 亚砷酸 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 唑来磷酸(进口) 其他类 奈达铂 阿那曲唑 来曲唑 氟他胺 他莫昔芬/三苯氧胺 依西美坦 沙利度胺 伊马替尼(国产) 达卡巴嗪/氮烯咪胺 唑来磷酸(国产) 美司钠 右丙亚胺 左亚叶酸钙 去甲斑蝥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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