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信息学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6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61341-T-424,项目名称为《健康信息学 中医药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本标准是ISO/TS 17938:2014 Health informatics -- semantic network framework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anguage system 的修改采用。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2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通过制订《健康信息学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国家标准,不仅规范和支持了中医药学语言系统的建设,还为中医药学术语系统和本体创建提供了语义标准,为中医药学语言系统和统一的医学语言系统的映射提供了支持,对于中医药学术语信息的交换具有重要的意义。
3 主要工作过程 1. 建立标准起草组
该标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提出后,于2016年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2016年10月成立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组成的标准起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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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形成标准草案
标准起草组于2016年11月启动本文件的调研工作,并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研讨,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17年10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3. 征求意见阶段
标准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了多次组内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根据专家意见,起草组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于2018年3月底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 编制原则
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同时应考虑适应不同内容的中医药术语系统不断发展的需求以及与统一医学语言系统(UMLS)的兼容性,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2 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 2.1 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药学语言系统的语义网络框架,通过描述中医药学语言系统概念间的关系来定义语义网络的概念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分类,及中医药学知识组织体系构建。
2.2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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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基于“中医药学语言系统”的实际内容,并对当前中医药领域其它术语系统和词典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2.2.1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类型的确定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是在借鉴与改进美国统一医学语言系统(UMLS)的基础上构建的中医药学术语系统。其语义类型也是参考UMLS的语义类型构建的。
UMLS 的语义类型由实体和事件两大类构成,并逐层展开。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类型在UMLS的基础上,以中医药学理论知识为基础,以UMLS的语义类型框架为模板,进行构建。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最初建立的语义类型有127种。经过十余年的系统加工与应用评价等工作,对原有语义类型进行了修改,最终确立了目前的96种语义类型。
2.2.2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关系的确定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关系在系统构建初期基本采用UMLS的语义关系,在实际加工过程中对其进行不断修改,删除了一部分中医药学中用不到的语义关系,增加了一些中医药学特有的语义关系。最终形成了58种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关系。
2.2.3 修改ISO/TS 17938:2014的内容
ISO标准有98个语义类型,本标准修改后为96个语义类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删除“药用物质”,将原“药用物质”下的“中药”提升一级; 理由:用“中药”这个概念的广义含义能更准确地表达在中医药领域内涉及到的中药类物质。原“药用物质”含义较广,不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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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删除“研究设备”、“中医流派”、“中药配伍” “中药制剂分析”;“研究设备”范围宽泛,删除后,将下位“中医药器械”提升一级;“中医流派”为各家学说的内容,可直接归属“各家学说”中;“中药配伍”没有具体概念,强调的是中药之间的关系;“中药制剂分析”太具体可归入“中药制剂”里。
3) 增加了“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
在“中药”这个类下增加“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这三种是中药的具体形式,原有分类方式不够全面。
4) “药用动植矿物”改为“中药资源”;根据领域专家意见修改,常用术语为“中药资源”。
5) “中药化学成分”改为“化学成分”;没有中药独有的化学成分,故改为“化学成分”。
6) “人工设备”改为“中医药器械”;这里指中医药领域所用到的器械。 7) “医疗设备”改为“中医医疗器械”;指中医医疗过程中所用到的器械,限定中医领域。
8) “药用设备”改为“中药器械”;器械概念更广,包括仪器、设备、器具等。
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本标准为修改采用ISO/TS 17938:2014 Health informatics -- semantic network framework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anguage system。
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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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的实施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情况。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六、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国际组织标准修改采用,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七、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为首次针对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制定的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在组织上建议在中医药行业中应用实施本标准。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改进建议反馈起草组以便进一步对本标准的修订完善。
在技术上,在标准实施过程中,按照本标准中给出的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的描述信息和要求逐步对现行的中医药行业术语系统的语义网络描述信息进行规范,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尽可能的实现在整个中医药行业术语系统语义网络信息描述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
《健康信息学 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标准起草组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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