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公共卫生科负责本乡镇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与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地方病防治、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爱国卫生等工作规划、计划的起草制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考评工作;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特根据以上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