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拓挖思悟
杜营
1、简之导入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们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也有不愿向别人倾诉的个人秘密。这些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但生活是复杂的,我们的生活中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尊严、健康甚至生命的情况。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怎样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安宁和幸福?
2、知识梳理
3、拓展延伸
1、新闻回放——感悟生命的可贵
【认识王悦】
感悟宝贵的生命健康 感知生命健康权 依法维护生命健康
维权的法律之旅 生命不保一切都完
事件始末: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与0时32分离世。当小悦悦生命发生危险时:
1、肇事司机和18个路人是怎么做的?对此,你此时的心情?
见死不救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的谴责。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罪\见死不救行为在我国一直以来也仅认为是道德范畴的概念。但是,面对屡屡发生的因见死不救行为而导致的死亡或重伤案例,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种行为的性质,甚至考虑将有特定救助责任或义务的见死不救行为规定为犯罪。然而,我们并不希望将见死不救行为全面犯罪化,对于无特定救助责任或义务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同是见死不救,为何在其他国家就是法律问题,在我国就只能是一个绝对不能法律化的道德问题呢?专家们提出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将不道德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制裁,还必须考虑有无必要性,即见死不救是否已到了必须用立法遏制的地步。虽然彭宇案之后,出现诸多表征道德滑坡的案例,但这些个案是否真的表明见死不救已成为普遍现象?层出不穷的见死不救事件一再发生,说明道德本身的强制机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灵,说明停留在口头上的谴责和倡议拯救不了道德的沦丧。如果我们还坚守“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的道德训诫,我们就没有理由继续为见死不救辩护。否则,法律在争议中难产,道德必然在谴责中沉沦。
2、第19个路人陈贤妹阿婆是怎么做的?对此,你此时的心情?
陈阿婆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受到道德的褒奖。 为什么18位过路人没有向陈阿婆一样,并非路过的18位路人没有爱心,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使然,因为人
们之间的各种误会和观念,导致彼此不那么信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便也滋生。就像现在大街上跌倒了老人没人敢扶,是因为扶人者害怕自己遭讹诈,做了好事不讨好。好人难做或许成了每个人在面对突发危难事件时的一种纠结和犹豫的自我保护符,在面对他人遭遇生死的关头,也不敢再轻易出手相助,选择了冷漠,选择了漠视。事实上,公众内心更多的是恻隐之心、向善之心、扶危救困之心,正可谓世上还是好人多。要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的社会风气,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和谐、美好!更应该去思考,为什么,这件事情为什么会发生,中国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回想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举国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中国的人民也不是没有爱心的,但是为什么这样悲剧的事情还是会发生呢?我们真的得好好思考一下了。一件悲剧的事情发生了,不完完全全只是因为这个民族的道德多么低下,而还有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已经这个社会的文化等很多因素决定的。
在中国的社会,没有钱和权是被人看不起的,不管你的道德是多么的高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就算国家领导人胡主席再怎么呐喊八荣八耻,也是显得那么的无力,就是是我们的鲁迅先生当年对着一群麻木的中国人呐喊一样,社会的所处的背景决定了。于是金钱至上物质权力泛滥,道德沦丧的恶果在所难免。但是,纵使社会的文化背景是金钱至上物质权力泛滥,我还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每个人最初都是善良的,不然在汶川地震发生时,举国伸出援助之手就不会发生了。可见我们中国人大多还是拥有爱心的。但是为什么在富有爱心的中国社会里,小悦悦事件还是发生了呢?这两件事是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我们真的是需要好好的思考一下了,到底是那个地方出了问题了。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百年之前的社会,比我们今天的社会还要糟糕,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就充分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自私自利。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且建国也才60多周年,改革开放也才30多周年,社会制度方面难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中国现在的经济飞速发展,法律法规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造成了社会乱象横生。一位路人去搀扶被车撞到了的老人,司机逃窜,结果救人者被反诬,要求赔偿,法院判决被告须陪……这样的事情发生,就已经让又爱心的人将自己的爱心关了起来。那个救人被反诬者我想下次他就不会再去救任何出车祸者了,很多有爱心的人,了解到救人反被诬告的事情后我想也在遇到车祸时也不会义无反顾就马上跑过去救人,他会考虑这事有风险,如果被诬告怎么办。人之初,性本善,我们在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时,谁都想伸出援助之手,但是如果考虑到救人还会有风险的话,很多人就将想伸出的援助之手缩了回来,做好事还要承担风险,算了,还是不要理会的好,
于是就匆匆而过了。一,国家没有大力的提倡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经济建设才是重点!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经常是非颠倒。没法,人们有爱心也只能是将自己的爱心关起来,也只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免得惹麻烦。希望经过这次事件后,中国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某些陈旧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见义勇为这种行为不会有什么风险,这样,有爱心的人在见到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当然就不会关起自己的爱心,当然就会义无反顾的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
对于司机来说,当撞人未死时,巨大的长期赔偿是让每个司机最为头痛的,而当撞死后直接给钱了事这种变态的法律程序,也让司机更加倾向于直接把人干掉更为划算的禽兽想法,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司机即使没能把人撞死,也要把人轧死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希望经过这次事件后,中国可以修改一下那些陈旧的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让司机不再有这种令人发指的畜牲想法。
作为孩子的家长,对孩子的监护不周更是一种莫大的罪责。一名2岁的小孩,怎么能让她在脱离父母照看的情况下到处乱跑,这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法律不允许的。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像美国来说,也不是就没有这种小孩到处乱跑的显现发生,只是因为他们有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于是也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让孩子的监护权非常的完善。希望经过这次事件后,中国也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孩子的监护权。
现在国家重点发展经济,各种问题和矛盾必然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各种问题也会层出不穷。中国的道德现在正处在西方资本主义一百多年前的那种人情冷漠的时期,不过已经是比他们那时候要好多了。经济更加发展,人名更加富强,国家更加强盛之后,我相信,中国的道德也会想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从丑陋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因为这次事件之后人们已经开始呼吁,中华民族是有爱心的,文明,道德是所有人的心声。
回过头来,小悦悦最终还是离开了,来到这个世界上仅仅2年,在懵懂中睁开双眼,又在懵懂中闭上了双眼。让我们为她祝福吧!今生以悲剧收尾,希望来世投个好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发展了几百年,有很多地方还是做的很不错的,我们不能老是认为社会主义是多么多么的优越于资本主义,对别人做的好的也不去学习。人的一生有许多宝贵的东西,生命、名誉、金钱、友情、地位等;有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去做,学习、弹琴,旅游、与亲人享受天伦之乐等。一旦失去生命,一切毫无意义。生命最宝贵 我们要珍爱生命 生命健康权是最根本的人身权 认识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