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关于印发
一、目的意义
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筹衔接城乡土地调查成果,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完善土地调查制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多规合一”,巩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全县权籍调查工作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以省土地调查办制作并下发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
三、技术路线
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及以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资料,查清城镇村庄内部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等情况。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获取
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并与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衔接;对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综合调绘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的位置、界线、地类,查清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统筹衔接城镇村庄和农村土地调查数据,以乡镇(办)为单位,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确定调查范围
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和边界,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结合最新影像和土地利用实际状况,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初步调绘城镇村庄范围。经实地核实后,划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调查范围界线,并作为城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应不重不漏并覆盖全部调查范围。城镇村庄周边划入城镇村庄范围的图斑应以建设用地为主要用途。
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土地调查数据库。
(二)资料收集与利用
收集城镇村庄调查范围内的地籍调查、地名地址、大比例尺地形图、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土地供应、土地整治、执法监察、国情普查、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筛选。
(三)数据预处理
将收集的资料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并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纠正后进行套合。
(四)内业调绘
对已完成地籍调查且成果现势性较好的乡镇(办),直接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将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宗地成果同类合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归并地类,内业调绘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并与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进行衔接。
对地籍调查资料缺乏乡镇(办),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在此基础上,邀请乡镇(街办)、村(组)等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通过内业判绘,勾绘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对于内业不能准确判认土地利用类型的图斑,开展外业实地调查。
(五)外业实地调查
将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实地逐图斑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图斑编号、地类编码、权属单位和其他属性信息。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六)城乡一体化衔接
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衔接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图斑,重点做好城镇村庄调查范围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国有土地图斑与国有土地图斑、国有土地图斑与集体所有土地图斑、集体所有土地图斑与集体所有土地图斑、城镇村庄道路图斑与农村道路图斑等界线位置和属性内容的衔接。
(七)数据库建设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后,以县为基本单位,建设县级土地调
查数据库。具体按照全国土地调查办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试行)》以及《X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执行。
五、主要成果 (一)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 2.外业调查相关资料。 (二)数据成果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数据。 (三)数据库成果 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四)文字成果
1.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 2.各类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