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成品库管负责成品库的日常事物。包括库房的布局、成品的收货入库、成品的发放、物品的码放、货物的分类、库房日常卫生。库房的布局要科学合理,货物码放整齐,类别清晰,所有物品一律设置垛位卡,当日下班之前对加班所用物品必须整理出来,以备晚上加班人员单独工作。对于每日收发材料要准确开具收货单和领料单。当日收发应当日登记台帐,台帐必须工整清晰,每日下班前做收发存日报表,保证日报表与台帐与实际库存数量相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XXXX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