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1条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健全管理基础,促使财
务活动有效运行和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发布的《财务
通则》、《会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之。
第3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控股、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所属单位。
第4条 解释权: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财务总监负责解释。
二、财务组织
第5条 本公司设置财务总监职位,财务总监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推荐,董事会决定任免。在董事会(董事长)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行使财务监督职能,并向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6条 本公司设置财务部,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推荐,报董事会批准聘任。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财务总监的监督。
第7条 财务部设置出纳一名,承担货币资金收支职能,根据工作量大小设置会
计若干名。出纳和会计人选由财务部总经理负责考察考核、公司总经理决定任免。出纳和会计人员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财务总监的督导。
三、财务纪律
第8条 任何人不准虚报冒领和瞒报收入。虚列事实、虚开发票支报款项或多收少报,收而不报等行为,均属于贪污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9 条 任何人不准挪用公款和截留货款,借支或欠款超过3个月不报、不还(经批准的备用金除外),截留货款超过1个月不交,出纳公款私用等均属于挪用公款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10条 任何人不准假公济私和循私舞弊。在工作中假公用之名,行私用之实或利用职权搞假承包、假融资、假租赁、假合同以牟取私利等,均视为贪污受贿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11条 工作交往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并因此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除应追究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2条 不准泄漏公司财务秘密。因泄露公司财务秘密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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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收受好处的,处以好处价值3倍以上的罚款并予以辞退,违反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
第13条 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组织形式
1、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由总经理主持编制,财务总经理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财务部提供预算和计划编制的基础数据资料。
2、各部门和车间依据自身的实际状态和新年度的公司目标及要求,分别编制自身相关的财务收支预算和计划措施。 第14条 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依据 1、上年度财务实际数据和资料。
2、计划年度董事会或经营班子拟定的生产经营目标。 3、计划年度的财务预测和评估。
4、公司制定的成本消耗、费用开支、资金占用等定额标准。 第15条 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程序 1、总经理拟定生产经营目标并进行布置。 2、财务总监具体组织编制方案和内容要求。
3、财务部提供上年度财务状态数据及成本、费用、资金的定额标准。 4、各部门和车间分别编制各自的财务预算和计划草案。
5、财务部和财务总监初审后汇编综合财务预算及计划草案。 6、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分项和综合财务预算及计划草案。 7、财务总监修正编制综合财务预算和计划方案。 8、董事会审议批准综合财务预算和计划措施。
9、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长核准签发财务预算和计划付诸实施。
第16条 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完成时间 1、编制准备时间:每年12月20日之前。
2、分项财务预算和计划编制完成时间:每年底之前。 3、综合财务计划编制完成时间:元月10日之前。 4、总经理办公会审核、修正完成时间:元月15日之前。
5、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董事长核准签发完成时间:元月30日之前。
第17条 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内容
1、财务预算和计划按编制期间区分为定期计划(按年、季、月)和不定期计划(如投资、预算、项目预算)。
2、定期计划要求按年编制,按月分解和检查落实,年度财务预算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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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材料消耗预算(依据定额和计划产量分别材料品种由生产部编制); ⑵ 工资预算(分别生产、辅助、销售、管理等人员类别由财务部编制); ⑶ 制造费用预算(分车间及其费用项目由生产部编制); ⑷ 产品成本预算(分别产品品种和成本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⑸ 三项费用预算(由财务部分部门和费用项目{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⑹ 产品销售收入预算(分别产品类别或客户由市场部编制); ⑺ 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预算(分别其他营业收支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⑻ 营业外收支预算(分别营业外收支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⑼ 投资收益预算(分别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编制);
⑽ 利润及利润分配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其他营业收支、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等项目后计算编制); ⑾ 资金收支计划(含资金占用和融资等由财务部编制); ⑿ 增收节支计划及措施(分部门编制、财务部汇总); ⒀ 投资计划和预算(分别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编制);
⒁ 定期预算是指为完成某一特定事项(或任务)而编制的财务预算。如设备大修理、投资预算等,它以特定事项的完成周期长短为编制期间。
第18条 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执行过程管理
1、执行过程的组织和指挥:财务预算和计划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长核准签发付诸实施后,由总经理全面组织和指挥实施;财务总监辅助组织和指挥;财务部经理具体执行和协调全面实施过程;各部门和车间分项组织实施和执行。
2、执行过程的控制: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执行由总经理实施全面总体控制,财务部经理协同全面总体控制,各部门和车间实施分项控制。
3、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指导:董事会或董事长行使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最终监督权,财务总监行使财务预算和计划执行过程中日常的监督、指导、检查职能,财务部经理行使日常的审核监督和检查职能。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19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千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状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器具等资产,以及单价在1千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非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均作为固定资产入帐核算。
第20条 固定资产实行计划管理,凡单价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出卖、转让、报废等,均应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计划(含用途、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经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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