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纠纷赔偿陈述词
1.尊敬的各位专家。2.患者与某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一案,我作为患者的代理人,现在陈述如下意见。3.案情经过。4.导致患者现在的损害结果与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中,因一些疏忽或者医疗过错行为导致了医疗纠纷的产生,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不断紧张。不少医疗纠纷调解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打官司需要提交陈述词,同样,打医疗纠纷赔偿陈述词也是必不可少的,陈述案件的具体情况。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一下陈述词的具体内容。 一、打医疗纠纷赔偿陈述词的范本 医疗纠纷赔偿陈述词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某某与北京某某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一案,我作为患者的代理人,现在陈述如下意见: (一)案情经过
2006年3月26日,患者咳血四天,因怀疑是“肺结核”而入住北京某某医院内科治疗。北京某某医院初步诊断为: 1、肺部阴影待查; 2、肺结核; 3、肿瘤; 4、慢性支气管炎;
5、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见北京老年医院病历第一页)。3月30日1点,北京某某医院肿瘤科为患者做了支气管动脉栓塞术,术后4小时,患者因“有尿不能排出,导尿一次”,即已经出现尿潴留现象,患者发现双下肢无力,右下肢麻木;4月2日,患者双下肢感麻木,左腿不能活动(见老年北京某某医院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第1、2页)。4月3日患者病情加重,先后转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治疗,经诊断病情为:脊髓血管病、神经原性膀胱、多发腔隙性脑梗塞、肝囊肿等,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患者至今双下肢麻木肿胀,活动不利(即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二)导致患者现在的损害结果与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1、北京某某医院采取治疗手段不当,导致了患者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的直接后果。
根据患者的症状,北京某某医院选择做支气管动脉栓塞术前应当为病人先做超选检查,但是北京某某医院根本就没有做这一预测性检查(超选利多卡因脊髓功能诱发实验),而超选利多卡因脊髓功能诱发实验是唯一鉴别内间动脉是否合并脊髓根动脉的有效方法,如果做了这一检查,就很可能避免出现截瘫的情况。另外,2006年3月26日,北京某某医院为患者作的化验报告单上体现出:血RT N:79.35,即血常规:中性粒细胞79.3属于增高,有感染倾向(正常为43-76),缺少术前有感染倾向的专项血化验检查。而在支气管栓塞术的禁忌症中,有感染倾向,是禁止手术的。但是,北京某某医院在明知患者有感染倾向的情况下,还为其做支气管栓塞术,在主观上有明显的过错。
2、北京某某医院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延误治疗时机,导致患者双下肢瘫痪、小便失禁。
2006年3月30日1点,北京某某医院肿瘤科为患者韩凤会做支气管动脉栓塞术,3点手术结束,7点患者就告知医院方:“有尿不能排出,右下肢发麻”,并且护理记录单中也缺少第一时间(病人出现右下肢麻木感)重要记录,进而丧失宝贵治疗时机(见北京某某医院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第1、2页)。此时,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生应当意识到患者已经出现脊髓损伤早期综合症,应当立即给予相应的治疗。但是,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治疗措施,仅给患者采取无菌导尿术,事隔17小时后,即3
月31日下午才给患者做CT检查,之后也没采取相关的治疗措施,丧失了最佳救治时机。
其次,延误用药,缺乏有真对性诊治。主要表现在: 1、吡啦西坦是脑细胞营养药,此药的应用是针对3月31日头颅CT;右侧基底结区腔梗而言与“脊髓病变”的疾病无治疗关联,更谈不上“脱水治疗”。
2、腺苷钴胺是唯一治疗神经营养药,仅用了一次。 3、北京某某医院医疗设备不齐全,延误了对患者的正确诊断。
患者手术后病情加重时,北京某某医院应当为患者作“核磁共振”检查,以尽早确诊治疗,北京某某医院没有此医疗设备也不建议患者转院到有条件的医院治疗,而是一拖再拖,在患者家属强烈要求作“核磁共振”检查时,才得知医院没有此设备。 4、北京某某医院违反医疗常规,没有对患者及时会诊,延误了病情。
在患者手术后出现大小便失禁、双下肢麻木等脊髓损伤早期综合症的特征时,北京某某医院就应当组织神经内科的专家会诊。而事实上,北京某某医院在患者出院当天,并且是在患者家属强烈要求下也没有组织神经内科医生会诊(见会诊记录单)。
北京某某医院在患者住院期间,护理不认真,患者术后4个小时就告知右下肢发麻,但是院方并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生严重不负责任。
在北京某某医院向医学会提交的病历记录中有三份病历记录第一页,并且有两份记录是都记载着:患者的性别均为“老年女性”,“对肺部阴影伴呵血有以下可能:
1、结核性:患者有咳嗽、咯痰、咯血、胸痛、气急等。可有长期低热、倦怠、乏力、盗汗、食欲不振、消瘦、妇女月经不调————”事实上,患者是个68岁的老年男性,北京某某医院的医生得出可能妇女月经不调的结论,纯粹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北京某某医院擅自篡改病历,并且没有如实全面的提交病历。
1、患者家属复印病历与北京某某医院向医学会提交的病历存在明显差异,患者家属复印的病历记录只有一张并且是其内科医生某某手写的,而北京某某医院提交的病历记录没有该页病历。另外,患者家属在要求封存和复印病历时,北京某某医院只给复印了一页手写的病历记录、四页遗嘱单、一页CT检查报告、二页诊断报告,其余的不让复印。北京某某医院的做法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