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河南省电力公司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
主要编审人员:孙东海 梁飞鸿 张锡铭
郭 磊 陈东升 张 斌 刘 明
戴荣中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克服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 1.3 本办法是结合全国大部分地区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质量状况,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GBJ148-90、GBJ149-90、GB50150-2006、GB50168-2006、GB50169-2006、GB50171-9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变电工程分册电气部分》基础上,针对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的一次设备安装、母线施工、盘柜安装、电缆敷设、接线与防火封堵、接地装置安装、调整试验与调试资料等项目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编制的。
1.4 在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管理办法。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5 电力建设变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件1)
2.5.2 施工单位《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件2)。
2.5.3 监理单位《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件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电力建设变电站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的《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