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的通
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青建办[2016]444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12.27 【实施日期】2017.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的通知
(青建办〔2016〕444号)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建办厅函〔2015〕433号)要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 坚持信访事项“法定途径优先”,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各类投诉请求,我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1 / 2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
定本级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或工作细则。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7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建筑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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