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质疑之九十六
开封楚女 randan46201@126.com
【条文】
《民诉法解释》第203条:
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应当共同负担诉讼费用。
【修改】
当事人要求败诉方补偿己方的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诉讼开支的,是否支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应当共同负担诉讼费用和对方当事人要求补偿的诉讼开支。
【理由】
(一)在诉讼中,诉讼费或者诉讼费用特有所指,是指上交国库的那部分费用,不包括当事人的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
(二)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是其损失的一部分,应纳入败诉方赔偿范围。《民法总则》第157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这里的损失自然包括发生纠纷后聘请律师的费用。《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反不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在法制不断完善的今天,法律的复杂程度已经不是非专业人士所能掌握。现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建立了很多规则,比如证据失权制度,如果不按时举证,不按时收集证据,在庭审中以不正确的言论引起法官的误解,都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由律师代理诉论,已成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再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用,会增加其诉讼成本,从而使得某些当事人放弃保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手段。
(四)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助于抑制不合理增长的诉讼和滥诉现象。目前,民事案件呈爆炸式增长,除因为市场经济转型、矛盾增多、纠纷增加等因素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对民事违法行为的惩治不严。如果不抑制这种过分增长的诉讼,无论怎样提高审判效率,人民法院都会不堪重负,也会使守法者流泪失望,使违法者更加恃无忌惮。如果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加大过错方承担的责任,就会迫使当事人谨慎对待民事权利的行使,防止民事侵权和其他民事违法,更多采取和解途径解决争议,这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有利于人们树立诚信的价值观念。
(五)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司法的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