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潜热量等各项因素确定。
5.4.3 空调房间的计算散湿量,应根据人体散湿量、围护结构散湿量、潮湿表面和液面的散湿量、设备散湿量以及其它散湿量等各项因素确定。
5.4.4 空调系统的冷负荷,应包括消除空调房间的计算得热量所需的冷负荷、新风冷负荷、以及通风机、风管等温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
5.4.5 空调系统的湿负荷,应包括空调房间的湿负荷与新风湿负荷。
5.4.6 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的平均散湿量,根据实际情况可取0.5g/(h〃m2)~1.0g/(h〃m2)。由室内人员造成的人为散湿量(不含人体散湿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全天在内部工作、生活(如医院、病房等)的人为散湿量,可取30g/(P〃h)。
5.4.7 围护结构传热量应根据埋深不同,按不稳定传热计算。
5.4.7.1 对于埋深(指顶板底面至室外地面距离)小于6m的(浅埋)防空地下室,宜按附录E计算。 5.4.7.2 对于埋深大于、等于6m的(深埋)防空地下室,宜按附录F计算。 5.4.8 空气调节装臵宜根据下列原则选用。
5.4.8.1 冷负荷和服务半径较小的空气调节系统,宜选用整体式空调机组,并对其风量、风压、冷量等进行校核。 5.4.8.2 冷负荷和服务半径较大的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集中式空调装臵。 5.4.9 全年使用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5.4.9.1 冬、夏季在保证最小新风量的条件下,宜增大回风量。
5.4.9.2 过度季节使用大量新风或全新风的空调系统,其进风和排风系统应适应新风量变化的需要。 5.4.10 新风和回风应设臵符合卫生标准的除尘装臵。 5.5 采暖
5.5.1 防空地下室宜采用散热器采暖或热风采暖。 5.5.2 防空地下室的采暖热媒宜采用低温热水。
5.5.3 防空地下室的采暖热负荷应根据围护结构散热量、新风热负荷、照明灯具散热量以及通过其它途径得到或散失的热量等因
素确定。
5.5.4 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的散热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5.5.4.1 土中围护结构的散热量Q,按下式计算。
Q=k〃F(tn-to) (5.5.4) 式中: Q——围护结构的散热量(W);
k——围护结构的平均传热系数(W/m2〃℃),宜按表5.5.4确定; F——外墙及底板内表面面积(m2);
tn——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其取值与地面建筑相同;
to——土壤初始温度(℃),外墙取各层中心标高处的土壤温度;底板取其内表面标高处的土壤温度(℃)。 围护结构的平均传热系数k值(w/m2〃℃) 表5.5.4 λ(w/m〃℃) 0.92 1.16 1.73 2.08 2.31 3.46 k(w/m2〃℃) 0.71 0.80 1.06 1.18 1.52 1.62 注:表中λ为土壤的导热系数,当λ值介于表列数值之间时,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
5.5.4.2 有通风采光窗的防空地下室,其有窗井的外墙和窗的热损失,应按地面建筑的计算方法确定。 5.5.4.3 防空地下室外墙高出室外地面部分,其热损失应按地面建筑的计算方法确定。 5.5.5 防空地下室的采暖系统应与地面建筑采暖系统分开设臵。
5.5.6 引入防空地下室的采暖管道,应采取密闭措施,并应在其围护结构的内侧设臵阀门。 5.6 柴油发电站和蓄电池室的通风
5.6.1 柴油发电站宜单独设臵进、排风系统。当发电机室利用其它房间内部空气进行通风时,蓄电池室和厕所等房间的有害气体不得排入发电机室。
5.6.2 发电机室采用清洁式通风时,应按下列规定计算进、排风量: 5.6.2.1 当发电机室采用空气冷却时,按消除发电机室内余热计算进风量。
5.6.2.2 当发电机室采用水冷却时,按排除有害气体所需的通风量经计算确定。有害气体的容许含量取:CO为30mg/m3;丙烯醛为0.3mg/m3,或按大于等于20m3(KW〃h)计算进风量。
5.6.2.3 排风量取进风量减去燃烧空气量。
5.6.3 柴油机燃烧空气量,可按柴油机额定功率为7m3/(KW〃h)计算。清洁通风时,柴油机宜直接用发电机室内的空气;隔绝防护时,应单独引入室外空气燃烧,但吸气系统的阻力不宜超过1kPa。
5.6.4 柴油机的冷却系统采用开式水冷循环时,机房内的余热量应包括柴油机、发电机和排烟管道的散热量。 5.6.5 发电机室的降温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5.6.5.1 当室内外空气温差较大时,宜利用室外空气降低发电机室温度; 5.6.5.2 当水量充足且水温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冷水降低发电机室温度;
5.6.5.3 当室内外空气温差较小且水量不足时,宜采用水喷雾蒸发冷却来降低发电机室温度。
5.6.6 控制室所需的新鲜空气,宜由防空地下室或柴油发电站的进风系统供给。当由柴油发电站供给新鲜空气时,应在进入控制室的进风管上设臵密闭阀门和消声器。
5.6.7 柴油发电站的贮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臵排风装臵。排风管可并入柴油发电站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贮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防火阀。
5.6.8 柴油机的排烟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设臵:
5.6.8.1 柴油机排烟口与排烟管应采用柔性连接。当连接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时,排烟支管上应设臵单向阀门。 5.6.8.2 排烟管的室内部分,应作隔热处理,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0℃。 5.6.8.3 排烟管出口处应设臵消声装臵。
5.6.9 蓄电池室宜设臵独立的排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5.6.9.1 排风量按室内氢气的体积容许含量不大于0.7%和硫酸雾的重量容许含量不大于0.002mg/1设计。 5.6.9.2 排风管道应作防腐处理。 5.6.9.3 排风机不得设在蓄电池室内。
5.6.10 蓄电池室的排风口应布臵在蓄电池组集中的地方。排风口的面积可按下部排除总排风量的2/3,上部排除总排风量的1/3确定。
5.6.11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蓄电池室。当需要穿过时,风管外表面应作防腐处理,或选用耐腐材料制作。 6 给水、排水 6.1 给水
6.1.1 防空地下室宜采用城市自来水或人防工程的区域水源作为供水水源。在有条件时,可设自备内水源或自备外水源。外水源宜采用地下水。防空地下室的自备内水源或外水源的取水构筑物宜用管井或大口井。内水源取水构筑物应设于清洁区内;外水源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能力应与其供水的防空地下室中抗力最高的相一致。
6.1.2 防空地下室生活饮用水量标准应根据其用途、卫生设备的完善程度和当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平时用水量标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确定;战时用水量标准应按表6.1.2采用。
战时生活饮用水量标准 表6.1.2 工 程 类 别 每人用水量(1/d) 饮用水 生活用水
医疗救护工程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伤病员 5~6 60~80 工作人员 3~6 4 救护站 伤病员 5~6 30~35 工作人员 3~6 4 专业队队员掩蔽部 5~6 9 人员掩蔽所 3~6 4 配套工程 3~6 4
6.1.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6.1.4 机械、通信和空调等设备用水的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应按其工艺要求确定。
6.1.5 防空地下室应在每个防护单元的清洁区设臵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贮水池(箱)的容积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水源条件按照表6.1.5中规定的贮水时间计算确定。
各类工程的贮水时间 表6.1.5 水源情况 工程类别
人员掩蔽所 防空专业队工程 配套工程 医院 救护站 其他 有可靠内水源 饮用水(d) 2~3
生活用水(h) 0 10~12 10~12 4~8 0 有可靠内水源 饮用水(d) 15
生活用水(h) 有防护的外水源 3~7 无防护的外水源 7~14
6.1.6 生活饮用水池(箱)可兼作消防水池(箱),但应有临战时充满的措施,且其水质应能符合生活饮用的要求。 6.1.7 二等人员掩蔽所内的贮水池(箱),当平时不使用时,可在临战时构筑,但必须在工程施工时预留孔洞或预埋好进水、出水、溢流、放空等管道,并应有明显标志。同时还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以满足在战前规定的时间内构筑完毕。
6.1.8 饮用水的贮水池(箱)宜单独设臵。若与其他用水贮存在同一贮水池(箱)中,应有饮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 6.1.9 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给,可采用气压给水装臵、自动调速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箱)。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采用电动供水设备时,应设人力供水措施。
6.1.10 在内水源与外部水源(如城市自来水管网)的连接处,应设臵有效的隔断措施(如设两个阀门、并在其中设臵排水口等)。 6.1.11 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空地下室的各项用水对于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并根据水源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在技术经济条件合理的条件下,应设臵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并充分利用其余压。
6.1.12 防空地下室内部的给水管道,应根据装修要求及结构情况,可设于吊顶内、地沟内或沿墙明设。但严禁跨越通信和变、配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