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战时防护及使用功能要求,平战结合的工程并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当平时使用要求与战时防护要求不一致时,设计中应采取平战功能转换措施。采取的转换措施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转换。
3.1.9 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 (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 (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其所属的急救室、厕所、染毒衣物存放间等; (3)柴油发电机室及其进、排风机室、贮油间等; (4)汽车库和工程机械库的停车部分; (5)战时不需要防毒的其它房间或通道。 3.2 早期核辐射的防护
3.2.1 防空地下室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的设计限值(以下简称剂量限值)应满足表3.2.1的要求。 室内剂量限值(GY) 表3.2.1 类别 剂量限值(Gy)
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 0.1
人员掩蔽所、配套工程中有人员停留的房间、通道 0.2
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配套工程中仅放有电子设备、医药物资的房间、通道 5.0 注:①Gy为人员吸收放射性剂量的计量单位,名称戈瑞。
②防空专业队系战时担负防空勤务的各专业组织,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 ③配套工程包括:区域电站、区域水源、核生化监测中心、警报站、食品加工站、物资库加工车间、人防通道等。 3.2.24 级及以下的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剂量限值为5.0Gy的房间或通道可不进行防早期核辐射验算。 3.2.3 防空地下室顶板上面覆土的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ht≥hs-ζzd1(3.2.3)
式中: ht——覆土最小厚度(m);
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可按表3.2.3确定;
ζz——材料换算系数,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石砌体可取1.4;对砖砌体可取1.0; d1——包括上部建筑底层混凝土地面厚度在内的防空地下室顶板厚度(m)。 土体最小防护厚度hs(m) 表3.2.3 城市海拔(m) 剂量限值(Gy) 抗 力 等 级 6 5 4B 4
≤200 0.1 — 0.65 1.15 1.35 0.2 0.35 0.50 1.00 1.20 >200≤1200 0.1 — 0.75 1.20 1.45 0.2 0.35 0.60 1.05 1.25 >1200 0.1 — 0.85 1.30 1.50 0.2 0.35 0.70 1.15 1.35
3.2.4 当防空地下室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且满足下列各项要求时,其顶板上面可不覆土: 3.2.4.1 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3.2.4.2 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dg=(hs-ζz1d1)/ζzg(3.2.4-1)
式中:dg——顶板最小厚度,对空心楼板系指折算成实心的厚度(m);
ζz1,ζzg——分别为地下室顶板,管道层顶板的材料转换系数;其值可取第3.2.3条中的ζz值。 3.2.4.3 高出室外地面的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的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dq=(hs-ζz1d1)/ζzq(3.2.4-2) 式中:dq——外墙最小厚度(m);
ζzq——管道层外墙的材料转换系数;其值可取第3.2.3条中的ζz值。
3.2.5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最小防护厚度ts应满足表3.2.5的要求(图3.2.5)。 外墙顶部最小防护厚度ts(m) 表3.2.5 城市海拔(m) 剂量限值(Gy) 抗 力 等 级 6 5 4B 4
≤200 0.1 — 0.35 0.65 0.80 0.2 0.25 0.25 0.55 0.70 >200≤1200 0.1 — 0.40 0.70 0.85 0.2 0.25 0.30 0.60 0.75 >1200 0.1 — 0.45 0.75 0.90 0.2 0.25 0.35 0.65 0.80
图3.2.5外墙顶部最小防护厚度ts
3.2.6 非全埋式的6级防空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2.7 5级及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阶梯式、坡道式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6级防空地下室,其通道长度可按建筑需要确定。5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时,其通道长度可按建筑需要确定。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且通道净宽不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表3.2.7的要求;当通道净宽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ζx,其值可按下式计算:
ζx=0.8bT -0.6(3.2.7)
式中: ζx ——通道长度修正系数; bT——通道净宽(m)。
室外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m) 表3.2.7
城市海拔(m) 剂量限值(Gy) 抗 力 等 级 4B 4
≤200 0.1 6.5 8.0 0.2 6.0 7.0
>200≤1200 0.1 7.0 9.0 0.2 6.0 7.5 >1200 0.1 7.5 10.0 0.2 6.5 8.5
注:通道长度按有顶盖段通道轴线的折线长确定。
3.2.8 5级及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出入口不宜采用无拐弯形式。当室内出入口具有一个90°拐弯时,自防护密闭门至最后道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表3.2.8的要求(图3.2.8)
室内出入口内通道最小长度(m) 表3.2.8 城市海拔(m) 剂量限值(Gy) 抗力等级 5 4B 4
≤200 0.1 2.0 3.0 4.0 0.2 ※ 2.5 3.0
>200≤1200 0.1 2.5 3.5 5.0 0.2 2.0 3.0 3.5 >1200 0.1 3.0 4.0 6.0 0.2 2.5 3.5 4.5 注:①内通道长度按通道轴线的折线长确定; ②※系指可按建筑需要确定。
3.2.9 符合第3.2.7条要求的室外出入口,其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9的要求。
a)无拐弯 b)一个拐弯 c)二个拐弯
图3.2.8 室内出入口作法有无拐弯示意 ①楼梯间; ②密闭通道
室外出入口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mm) 表3.2.9 剂 量 限 值 (Gy) 抗 力 等 级 6 5 4B 4 0.1 — 250 350 400 0.2 250 300
注:表内厚度系按钢筋混凝土墙确定。
3.2.10 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10的要求。
3.2.11 附壁式室外出入口,其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11的要求(图3.2.11)。 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mm) 表3.2.10 城 市 海 拔 (m) 剂 量 限 值 (Gy) 抗 力 等 级 6 5 4B 4
≤200 0.1 — 300 600 800 0.2 250 250 500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