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院志编纂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卫办中医函[2015]6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29 【实施日期】2015.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院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卫办中医函〔2015〕65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福建省中医院志编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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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院志》编纂工作方案
为弘扬祖国中医学魂宝,认真总结我省中医医院发展成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传承文明,记录历史,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志书起着资政、教化、存史的重要作用。为盛世修志,让志传盛世,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组织编写《福建省中医院志》就是为了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和繁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中医院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 二、编志对象
福建省各级公立中医医院。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编纂《福建省中医院志》的组织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福建省中医院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审稿组。编纂委员会负责全省编写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辑部负责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落实,审稿组负责对志稿的最终审改和总纂工作。各设区市应成立相应的编写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志稿的编写和初稿的审稿工作。各中医院要有一名院领导负责并选好主撰人员。 四、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委和编写单位要充分认识编写《福建省中医院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好编写工作,做到组织机构落实到位、编写责任落实到位、编写人员落实到位、经费投入落实到位。把《福建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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