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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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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评价

第五篇 药物安全性评价 第二十三章 药物安全性评价及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第一节 药物安全性评价概述 一、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在新药研发中的地位 (一)意义 任何一个药品研发都须非常关注如何综合设计一个新药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计划,以便充分说明药品非临床安全性问题。具体来讲就是进行哪些项目的研究、何时进行研究,如何进行合理设计,如何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以及涉及的科学和管理问题。 创新药的研发是一个耗资大、周期长、高风险性的系统工程,呈阶段性、各专业相互关联、相互推动的特点。国外研究报告显示 , (1999 年) 100 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创新药,只有 10,20 个(10,20)的成为药品获准上市,随后还有相当的比例从市场撤出,仅有很少几个获准上市的药品可获得经济利益以支持进一步的药物研究。据估计,开发一个新化合物药品的费用在发达国家为 6 亿,12亿美元(近年又有明显的增加),从候选化合物的发现到上市的开发周期为 6,12 年。 非临床和临床安全性研究和评价是这一系统工程的主要内容,也是决定一个药物能否进入临床研究和批准上市、是否确能给患者带来利益的关键因素之一,新药的安全性问题是新药淘汰率高的关键原因。 (二)目的 安全性研究的目的是通过毒理学试验对受试物的毒性反应进行暴露,在非临床试验中提示受试物的临床安全性,降低临床研究安全性方面的风险性。在创新药开发过程中,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地位和价值也就是通过支持临床研究这一最终目的来得以实现,具体包括下述三个方面: 1(为临床研究提供参考:通过不同的毒理学试验,根据受试物给药的剂量/暴露的程度、给药途径、给药周期、出现的毒性反应症状及性质、病理学检查发现的靶器官以及毒性反应、毒性损伤是否可逆等,对毒性反应进行定性和/或定量暴露,推算临床研究的安全参考剂量和安全范围,从而预测临床用药时可能出现的人体毒性,以制定临床监测指标、防治措施。并综合考虑拟用的适应症、用

药人群等特点等进行利弊权衡,判断是否应进入相应的临床研究。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在支持创新药的临床研究时并不是在进入临床研究(I 期)前完成所有相关研究,而是分阶段来分别支持 I、II、III 期临床研究,并为如何进行临床研究提供重要参考,具体体现在临床研究方案中的给药剂量(尤其是 I 期临床研究的起始剂量)、安全性检查/监测指标和检测时机的确定,危险性的预测和救治措施的实施等方面。 2(配合临床进行进一步安全性研究:在临床研究过程中甚至上市后出现非预期重要的安全性问题且难以判断/预测其风险性等情况下,可能也需要再次进行有关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包括机理研究),如此由临床研究信息来为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供的方向和目标,以期减少临床研究和/或临床应用的风险。 3(结合临床试验数据综合分析药物发展前景:在申报生产时,结合已有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信息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是否批准上市的参考,并提供临床安全用药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从伦理学角度考虑不应或难以通过人体试验中获得而可通过动物研究获得的信息(如遗传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以作为限制用药人群,帮助医生和患者进行利弊权衡的重要依据。 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阶段性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阶段性是由临床研究的阶段性来决定的,这种安全性研究的阶段性和互动性有利于通过计划和决策实施的高效性来缩短开发所需的时间,通过在较早期阶段(如发现、I 期临床阶段)集中研发资源来将更有希望的候选化合物往前推进,从而提高新药研发成功的可能性。国外研究表明,一个侯选化合物进入临床研究后,淘汰率最高的为 I 期和 IIa 期,相当于总淘汰率的来 75左右。这与支持临床研究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阶段性

是直接吻合的。药物长期毒性试验给药期限与临床试验相关性祥见第 25 章第 2 节,长期毒性试验研究。 三、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临床前的利弊权衡 对于一个创新药而言,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在其是否应进入临床研究及如何确定选择用药人群的利弊权衡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临床前的利弊权

衡要很慎重,因为真正的有效性需通过临床研究来确定,其实安全性也是如此,只是它的权重更大。有可能因为不恰当的权衡而抹杀了一个有价值的新药品种,这种方面的例子在国际的新药开发历史上确有不少。建议通过下述评估来慎重判断: 1(已上市同类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特点及受试药的优势。 2(根据适应症背景(如疾病所损害的脏器)判断毒性大小(安全范围)、性质和早期可预测性。 3(动物结果与人体相关性,同时注意判断的量化(如毒代暴露量)。 (二)动物研究结果和临床发现的相关性 根据国外最近研究报道,人体不良反应与动物毒性反应的阳性一致性总体上为 71,也就是说,71的人体靶器官毒性可由一种或多种动物的毒理研究来预见。另外 29的人体不良反应,没能通过动物试验得以预示。国外研究结果还提示,进行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多种动物的研究可明显提高动物研究的预见性。从研究和评价角度考虑,重要的是认识到哪些系统的毒理研究结果与临床的一致性差,正确理解结果的意义和临床价值,分析相关性差的原因并通过试验的设计和研究方法的创新、改进来提高一致性。 (三)临床研究方案与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临床研究方案与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和评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方案的设计依赖于拟定的临床研究方案中的基本信息,如临床方案中的适应症及用药人群、给药方案(给药疗程、给药途径、给药间隔等)。反过来说,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结果(主要指是否出现严重的安全性问题及临床安全性的可预见性和控制性)对临床适应症确定、用药人群的选择、给药方案的制定等有重要指导意义。为避免难以预料的严重安全性问题,可能需要根据毒理研究的结果来调整预期的适应症范围或给药方案。同时,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结果应合理地体现在临床方案中,如安全性检测指标、监测时机、抢救对策等。 (四)关于毒代动力学 毒代动力学是非临床安全试验设计的组成部分,在理解毒性研究结果和与临床资料作比较以评价对人的危险和安全性上可提高毒理学资料的价值。其重点是解释毒性试验结果,即描述在动物上造成的全身暴露和其与毒性研究剂量和时程的关系,了解毒性研究中药物(包括原

形化合物和代谢产物)暴露与毒理学结果之间的关系,以定量评价这些结果与临床安全性之间的关系。并为非临床毒性研究选择动物种属和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因此,毒代动力学对毒理研究本身和临床研究的安全性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已成为国际上毒理学研究(尤其是长毒试验)的常规要求。目前国内已具备这方面研究的能力和条件,关键是对其价值的认识和管理的要求。应鼓励创新药物进行毒代动力学研究。 (五)说明书药理毒理内容的取舍原则 原则上,说明书药理毒理内容为说明书临床内容的补充应有助临床安全、有效用药(包括用药选择时的利弊权衡)。具体来讲,药理作用(药效学)内容的取舍原则是“严进”,应以临床药理为主,相关非临床药理为辅,后者内容取舍严格要求,避免临床疗效的误导。毒理研究(安全性)内容的取舍原则是“宽进”,只要是对临床用药安全性相关的信息(文献和试验)都应收入,主要包括不能或目前难以用人体试验体现的非临床毒性研究结果(如三致、某些长毒等)都κ杖耄行?硐值氖钦攵苑浅,嬗靡?刺赡艹鱿值亩拘浴,匾币灿κ杖攵耘卸狭俅灿靡?踩杂屑壑档耐嘁?踩孕畔??第二节 GLP

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一、GLP 的概念 GLP 是英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直译为优良实验室操作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目前 GLP 是指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可影响到结果和实验结果解释的所有方面。它主要是针对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实验而制定的规范。制定 GLP的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即严格控制可能影响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降低实验误差,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性。 二、GLP 发展概况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诞生可

以追溯到 20 世纪 60 年代,当时发生了一起震惊世界的药害事件,即怀孕的妇女服用了原西德某制药公司开发的一种孕妇用止吐安眠药--沙利度胺(Thalidomide,俗称quot反应停quot)后,生出了四肢短小甚至无四肢的畸形婴儿,一时间舆论著哗然,药品的安全性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此,药品的安全性评价得到了全国的重视。 1972 年,新西兰最早进行了 GLP 立法,要求所有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实验进行注册,没有达到GLP 标准的实验室,其数据不得与他人进行交换,在法律上无效。1973 年丹麦提出quot国家实验理事会法案quot,和 GLP 法规相似。不过这两个国家的 GLP 立法并没有引起世界上其他国家的重视。直到 1976年,美国开始试行 GLP 后,其他国家才纷纷进行了 GLP 立法。到今天,GLP 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药 、日本(1982 年)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规范。英国(1982 年) 、瑞典(1985 年) 、法国(1983 年) 、西班牙(1985 年) 、意大利(1988 年) 、荷兰(1986 年) 、以及德国、加拿大和 、比利时(1988 年)瑞士等国先后发布了本国的 GLP,GLP 逐渐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确保药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质量的规范。欧共体在 1975 年 5 月公布了关于药品药理毒理、临床及临床标准草案法规,在 1986 年提出 GLP草案,1988 年又发布 GLP 检查法令。欧共体 GLP 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 GLP 原则一致。 三、美国在 GLP 实施前,药品研究存在的问题 美国之所以要进行 GLP 立法,是因为 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审评一家较大的制药公司为支持两个新药申请而提交的安全性研究报告时,发现报告中的数据前后不一致,而且有实验作弊迹象,于是 FDA 对所管辖产品的安全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产生了强烈的怀疑,从而对全国的研究机构展开了调查,而在此之前,FDA 总是假定研究机构呈送上来的报告准确地说明了研究活动并精确地报道了研究数据。 经过调查发现,虽然也存在故意隐瞒对产品不利的实验结论的情况,但广泛存在于各个企业、研究机构、学校中的更严重的问题是安全性试验的设计、进行和报告过程中存在着缺陷。从而导致研究报告的可信性大打折

扣。这类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设计不充分、实施不仔细、分析或报告不准确。 (2)技术人员没有意识到准确观察、准确给予供试品、保存记录和记录副本的重要性。 (3)管理部门没能严格审评数据和适当地监督工作人员。 (4)书面实验方案设计不当,因而无法审评所有数据,研究也就受到了损害。 (5)不能确保从事研究的人员都具有资格并受到充分训练。 (6)不注意遵守正确的实验、动物护理和数据管理的程序。 (7)委托方没有充分监督全部或部分由合同实验室进行的研究。 (8)未能在资料提交给 FDA 之前全面核对非临床研究报告中的数据,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在动物实验中,影响实验结果的可变因素是复杂多样的,但是目前为止还很难明确地指定某一个动物实

验的误差范围,因此,对于某个特定的动物实验,还不能确立最适实验方法,也很难采用通常的以理论为指导来推动研究的做法,不少情况下是凭经验尽量地接近真实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从事动物实验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如下一些观念。 (1)动物实验的对象是活的动物,所以得到的数据很分散是不可避免的。 (2)生物体通常是外在一种动态平衡状态下,这样每个特定时间的观察就都是不充分的,所以有些误差也是可以理解的。 (3)影响动物实验的可变因素复杂而且数量很多,因此,即使是同一实验也很难完全重复,没有再现性是当然的。 这些观念的存在导致了完全性实验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对实验疏忽大意,产生许多人为的误差,这些误差可能就实验的某个环节来说是微小的,但积累起来,却可能使实验结论极大地偏离真实的情况,最终铸成大错。 FDA 决定针对这类问题采取措施,在研究了各种方案之后,决定实施 GLP。因为从 FDA 过去的经验和调查表明,安全性试验中存在的这类缺陷可以通过对研究机构、工作人员及研究程序的合理应用和控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来弥补。于是,1976 年 FDA 颁布了美国 GLP 法规草案,于 1979 年 6 月生效。该法规通过强化所管辖产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质量管理,大大提高了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质量,并规定了不符合 GLP 标准的实

验室,FDA 概不接受其提交的安全性研究报批资料,其数据也不得与其他实验或公司交换,迫使非临床研究机构达到 GLP 法规的要求。 四、我国 GLP 发展概况 我国首先从医药行业开始 GLP 认定工作。1993 年 12 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 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也先后制定了本行业的 GLP 标准。我国农药行业 GLP 工作始于 2002 年。目前,我国已被 OECD 接受为正式观察员。 1985 年以前,我国新药申报要求有毒理学实验资料。1985 年 7 月 1 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根据药品管理法有关新药审批的规定,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新药审批办法》。该办法对毒理学评价作出了要求。1993 年 7 月正式颁布了由中国药学会、中国药理学会有关专家编写的《新药(西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虽然我国在新药审批方面制定了新药毒理学研究指导原则,但对毒理试验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还不规范,新药审评中毒理试验资料的质量不高。为了提高新药安全性的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使我国的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符合国际规范,我国决定经过国外考察和国内多次研讨会 》后,1993 年 12 月 11 日由国家科委发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下文制定自己 )的 GLP ,简称《规定》,1994 年 1 月 1 日开始试行。1996 年 8 月 6 日国家科委又印发了《药品非 》 》和《执行情况验收检查指南(试行)。国家科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指南(试行) 》委颁布的 GLP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 GLP 的发展,但我国的 GLP 处于推行、指导和推荐阶段,并未正式执行,也没有监督检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 GLP 未能得到很好的推广和实施,进展缓慢。 在最近召开的第 17 次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工作会议上,我国被认可为 OECD 的观察员。OECD 将按照相应的审核程序,派工作组对我国实施 GLP 的检查方式、体制进行检查,符合标准的将批准为 OECD 化学品资料互认的正式成员,这就对我国今后的 GLP 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发布了本国的 GLP,有的国家还发布了一个以上的 GLP,分

别针对医药品、工业化学品、农药等。如果各国的安全性评价数据能够互认,就能够避免重复试验。遵从共有的 GLP原则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基础,并且共有的 GLP

原则也有利于促进信息交流、防止贸易非关税壁垒。因此,OECD 的化学品控制专项下属的 GLP 专家工作组提出了 OECD-GLP 原则,并建议在 OECD 成员国中使用,并申明:“成员国中按照 OECD 试验准则和 GLP 原则进行的试验数据,其他成员国应予以接受”。按照 OECD 的程序,我国成为观察员后,OECD 将派工作组,对我国主管部门的 GLP 检查方式、体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将批准为 OECD 化学品资料互认的正式成员。之后,OECD 将建议成员国接受我国符合 GLP 的试验数据。 第三节 GLP 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研究内容 各国制定的 GLP 法规基本原则一致内容也相近可以说均来源于 FDA 的 GLP。美国 FDA 的 GLP内容分 11 部分已正式颁布实施的有 8 章 28 条见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Standards

F.D.A.,USA,1998。我国制定的 GLP 分 9 章 40 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 4 个方面介绍如下: (一)对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要求 人员素质是关键。GLP 法规的人员组成主要有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指导者或实验室负责人、研究人员及质量保证部门此归入监督部分组成三者既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监督。每个项目的毒性研究总是由课题负责人FDA 也称研究指导者有的实验室负责人就是课题负责人组织并参与实施研究人员具体执行实施质量保证部门严格管理和认真监督才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所以 GLP 研究人员的专业水平、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是决定工作质量最根本的因素尤其是课题负责人尤为重要。 作为 GLP 实验室的课题负责人不仅应是一个高水平的毒理学科学家也应是一个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此外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二)对研究工作实施的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对安全性研究项目的技术实施及该研究的说明、分析、证明文件和结果报告全面负责。其主要任务有:制定实验方案或方案的修订;确保遵照方案实施;保证正确记录实验数据;核对所有实验数据包括意外事件观察的记录;保证遵循所有可采用的 GLP 法规;遵循 GLP 的

最后说明;保证资料总结和按时归档。作为课题负责人需确保遵照实验方案保证按设计方案上的规定来收集数据并定期复审数据或保证对数据进行复审无需考察每批数据的收集;必须注意环境对研究质量和完整性的影响然后进行必要的纠正并列入文件档案;当质量保证部门QAU发现偏离 GLP 要求的情况时,应定期向负责人报告课题负责人就应采取措施对任何偏离法规要求的地方进行纠正如果研究是遵循 GLP那么在研究报告中就应提出最后说明在研究期间和结束时所有原始数据、证明材料、实验方案、标本及最后总结资料均应及时存档。 在课题负责人指导下严格遵照设计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有相应的学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必须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胜任工作应具有严肃的科学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能及时、正确、细致和清楚地观察动反应及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当然更要了解 GLP 法规尤其要熟悉具体承担的 SOP;不仅要勤奋工作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向课题负责人报告。仪器操作者应受过专项培训能正确地操作仪器并能鉴别出仪器的故障了解常规的维修保养知识。动物饲养员也要专门培训,不仅要有专业知识,更应该有敬业精神及高度责任感要热爱自己的工作方能胜任这一工作。所有 GLP 的工作人员都应健康并充分注意安全患病人员影响工作质量者不宜聘用。只有遵守个人卫生和健康预防的有关规定才能确保供试品、对照品和实验模型不受污染。 (三)对实验设施的要求 实验设施是基础 GLP 对实验设施均有非常明确而详细的要求主要设施有动物的饲养管理设施、测试各种功能指标的实验室设施、各种不同物品的存放供应设施及药品配制处理、清洗消毒设施等。 完整

配套的实验设施和自动化仪器设备是毒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人是决定因素仪器设备是重要条件。如没有恒温、恒湿、洁净流通空气、噪声控制设备、充足光照、营养丰富饲料、饮水质量保证的动物饲养管理条件根本不能保证长期毒性试验和长期致癌试验的高质量完成。GLP 对动物房及配套设施要求很严也可以说它是毒性评价的“心脏”部位。实验动物相当于“活的试剂”处于

动态变化中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药品的各种毒性反应信息均来自实验动物自身的反应因此不仅要保证饲料的营养标准和饮水的质量卫生标准对其环境条件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如房间大小、笼具大小和结构要与动物种类和饲养数量相适应饲料斗、饮水装置等也 实验室应当是人物分流运行才能防止互相污染温度宜控制在20?3?相对湿度 30-70有差异。较宜空气流通并经过滤才能保证洁净光照 12h 才能充足噪音控制也很重要笼具、饮水瓶等定期清洗消毒、房间也定期打扫消毒尽量减少因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引起动物异常反应。可见动物饲养室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就成为防止实验结果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关键因素。又如大鼠的食量受气温剧烈变化的影响是明显的当夏天空调失灵冬天暖气中断时就可看到大鼠食量减少如果时间太长或反复发生则可明显影响体重进而影响整个实验。 先进的自动化仪器对于保证结果准确客观可信按时完成实验是重要保障。如果没有自动生化分析仪要完成十多项以至几十项生化指标上百个样品的测试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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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评价第五篇药物安全性评价第二十三章药物安全性评价及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第一节药物安全性评价概述一、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在新药研发中的地位(一)意义任何一个药品研发都须非常关注如何综合设计一个新药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计划,以便充分说明药品非临床安全性问题。具体来讲就是进行哪些项目的研究、何时进行研究,如何进行合理设计,如何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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