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2024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锦州市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年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高效落实,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重点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等方面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工作,着力整治职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效能、规范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内部自我革命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以外促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力促营商环境再优化,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整治内容
(一)职责落实方面
1.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组织部)
2.新官不理旧账的。(责任单位:组织部)
3.损害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责任单位:市监局)
4.强行要求或变相指定管理服务对象接受中介代理服务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5.违反《招标投标法》和《资产评估法》的。(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依法行政方面
6.违规增加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或变相审批的;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仍在变相审批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7.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责任单位:财政局)
8.违规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者委托给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搞有偿服务或者从所管理的中介机构获利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9.违规办班、补课、订阅教辅材料的。(责任单位:教育局)
10.违规设卡、截车、罚款的。(责任单位:交通局)
11.收费和罚款下指标、有提成,与奖金效益挂钩的。(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工作效能方面
12.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13.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14.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15.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久拖不决,或者态度生硬的。(责任单位: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
16.对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问题主动查处不及时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四)规范执法方面
17.违法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查封、扣押、划拨企业财产、资金和冻结银行账户,或者违法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单位:工信局)
18.违规使用、调换、变卖或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财物的。(责任单位:财政局)
19.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趋利执法的。(责任单位:司法局)
20.区别对待执法对象或越权执法的。(责任单位:司法局)
21.落实政策过程中违规截留、选择性执行、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财政局)
22.违规要求企业和群众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五)廉洁自律方面
23.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责任单位:营商局)
24.违规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的。(责任单位:市监局)
25.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承接劳务等谋取私利的。(责任单位:发改局)
26.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购买或出售物品和服务的。(责任单位:市监局)
27.在拨付资金、给予政策、返还财物、提供服务时收好处、拿回扣、进行截留的。(责任单位:财政局)
28.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矿产出让等,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9.以检查、检测等名义不当得利的。(责任单位:市监局)
30.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责任单位:营商局)
三、职责分工
市委、市政府成立北镇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由市委书记郑文彬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雪冬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王绍辉、市政府副市长蒋斌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整治行动组,每个小组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5名主任分别具体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梁希奎兼任。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30类重点问题,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并于3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原则上不少于3件;11月底前,全市原则上不少于8件。其中,均要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的典型案例。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为集中发动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要认真抓好落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阶段: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职责分工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交办处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按照锦州市要求,做好典型案例的梳理、查处和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成果总结阶段。领导小组要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并认真剖析尚未解决或仍需深入解决的各类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问题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梳理解决问题的举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点、带动一线、影响一面。各专项整治行动组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内容具体、措施清晰、目标明确。
(三)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整治行动组及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健全工作制度,严肃督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力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组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影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各专项整治行动组要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开展“回头看”,电话回访当事人、开展企业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确保整治效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进行考评。
附件1:北镇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北镇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组成员名单
北镇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北镇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文彬 市委书记
张雪冬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绍辉 市委副书记
蒋 斌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董志明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冯春晓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俊党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贾世锦 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红杰 市政府副市长 侯 君 市政府副市长 陈国富 市政府副市长
姚 雷 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朱自立 市政府市长助理 张劲松 市公安局负责人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成 员: 梁希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鲁 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侯青春 市发改局局长 温晓光 市教育局局长 刘洪生 市工信局局长 马学成 市司法局局长 何 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佳政 市自然资源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