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分公司安全文明
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一、生产安全
1、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分厂必须设置现场安全员(专职或兼职),未设置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分厂每月扣200元。
2、检验员是生产现场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负监管责任,必须佩戴“安全值日”袖标,未佩戴袖标每次扣20元。
3、保养车须支撑保险凳,保证安全可靠。未支撑保险凳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扣班组长50元;因保险凳支撑不好造成车辆垮塌,所造成的人伤、设备损坏、车辆损坏等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同时扣责任分厂500元,扣分厂厂长200元。
4、正在作业车辆必须打好三角木,未打三角木的扣责任人20元,班组长10元;车辆移动所造成的人伤、设备损坏、机损事故等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正在作业车辆必须挂“正在作业”牌,违者每次扣10元。 6、启动车辆必须做到安全喊话,违者每次扣10元。未安全喊话造成人伤、机械损坏,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因错装、漏装、漏修、漏检造成机械事故或未遂机械事故,按公司相关文件处理,损失超过5000元取消责任分厂的评先进资格。
8、发生工伤事故,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损失费用超过5000元,取消责任分厂评先进资格。
9、发生任何事故,技安办应立即调查事故原因,一周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每延误一天扣50元,以此类推。
10、救急车发生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法及相关道路交通事故文件处理。
11、救急车违反操作规程装载、吊运货物,造成的人伤、机具损坏、货物损坏等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文件进行处理。
12、凡发生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分公司报告,未按时报告扣责任分厂200元,隐瞒不报者扣责任分厂10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13、使用举升机未按规定穿保险销每次扣100元。 二、二线安全、文明生产
1、分厂厂长是消防安全、二线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二线安全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各分厂消防器材应齐全有效、摆放醒目、清洁规范。消防沙坑、沙箱内应备有足量的消防沙。如:消防器材失效、消防沙备量不足,不及时报告,每项次扣罚责任分厂20元,扣现场安全员每次50元。
2、消防器材无故损坏、器材配件不齐或有油污,扣现场安全员每项次10元;灭火器箱及灭火器不按规定位置摆放、不清洁,每具扣现场安全员5元。
3、未发生火情消防箱内的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注:特殊情况使用需报分厂厂长同意),违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
4、各分厂每周应开展一次安全、消防自查工作,并作好记录。检查面达100%,整改率达100%,未检查或未及时整改,每项次扣责任分厂厂长50元。
5、技安办每周应对各分厂开展一次安全、消防、现场清洁综合检查工作,并做好资料台帐,未检查或未作记录,每项次扣技安办
50元。
6、使用明火须作好防火安全保护,发生火灾,按公司治安消防管理相关文件处理,超过5000元,取消责任分厂评先进资格。
三、加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规定考核处理
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好工号牌,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员工须提前1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须打卡签到。未着工装,扣50元,未佩戴工号牌,扣10元,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2、开工前员工须做好工前装备,清理好工件盘,做到工具摆放整齐,清洁无油污。如工具摆放凌乱,不清洁扣20元。
3、调度室清洁卫生差,座椅摆放凌乱,当班调度扣20元,开工前未将当天保养车辆写上黑板,当班调度扣20元。
4、员工须牢固树立服务一线的意识,对驾驶员热情接待,做到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对驾驶员说脏话、粗话者,扣50元,造成驾驶员投诉的,扣款200元。
5、生产场所严禁吸烟,违者每次扣50元。
6、修车时工具、零件、配件放在地上,一次扣10元(刹车鼓、变速器、差速器等大件除外)。
7、洗件油端上车,一次扣50元。
8、氧气、乙炔间距不足5米,一次扣50元。
9、氧气瓶、乙炔瓶、氧气管、乙炔管沾油,一次扣50元。 10、焊接、切割时未准备灭火水,一次扣20元。
11、打胎机、三角木、保险凳、黄油枪(注:脚踏式、气动式)、
垃圾桶等未按规定位置摆放和不清洁的,每项次扣班组长10元。
12、消防箱、灭火器箱、配电箱、工具柜、举升机操纵箱、员工休息座椅堆放杂物每项次扣责任班组5元。
13、移动式工具车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扣当事人每次10元。 14、机具设备使用后不按规定位置摆放一件次扣责任班组10元。 15、倒车时应有人监控指挥,无人监控,一次扣50元(监控责任由修理该车的技工负责)。
16、使用插头、插座无盖,电源线破损的移动电器,一次扣50元。
17、使用移动电器后,手拉电线拨插头,一次扣50元。 18、轮胎总成加气时,不穿保险装置,一次扣200元。 19、乱扔东西到消防沙箱、沙坑内,消防沙箱上堆放物品,一次扣责任班组10元。
20、废油不按规定倒入废油桶,一次扣50元。 21、厂区内严禁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50元。
22、厂区内严禁饮酒或饮酒后上班,发现一次每人扣50元。 23、醉酒后上班,一次扣200元。
24、修车后乱扔螺丝、垫圈、开口销等辅料,每件按1元计扣。 25、工间内作业完工后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施,违者扣责任班组每项次10元。
26、车辆作业完工后应立即清理工具、设备、地沟、场地的清洁卫生,违者每项次扣责任班组10元。
27、充电房内的电瓶、电解液及充电设备必须分名别类按规定摆放,报废电瓶必须及时清理送交物资库,违者每项次扣责任人10元。
28、单工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炉、煤油炉等,经发现除没收禁用品外,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29、单工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经发现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30、单工宿舍不整洁、不清洁,每间扣20元。
31、向鱼池内乱扔东西,一次扣当事人50元;向花盆内乱扔东西一次扣当事人10元;损坏花木者每次扣50元。
32、出言不逊,发生纠纷,一次扣20元,并按治安纠纷处理。 33、随地大、小便,一次扣200元。 34、大、小便后不冲厕所,一次扣10元。
35、垃圾桶、废料桶严禁混装,违者每次扣当事人10元。 36、作业记录单必须按指定位置规范摆放,严禁在其他位置夹放,违者扣责任检验员每车次10元。
37、做好维修车辆清洁,严禁车辆带黑手印、油污等出厂。维修车辆不清洁出厂,承修班组长扣款20元。
四、本管理办法各分厂班组长必须每天例行检查3次,分厂厂长(注:包括总成、空调、物资)每天例行检查2次,并有检查记录。分公司党政领导及部门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检查记录少一次扣款5元。
五、本管理考核办法解释权归维修分公司。
六、本管理考核办法自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