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教育进展研究中心绩效考核治理方法(修订)
(讨论稿)
说明:本讨论稿是由各部门教职工代表起草后,经中心要紧领导听取意见和建议,由工会整理修改后,再由中心行政会议(扩大)讨论,再修改整理而形成。请中心列位教职工在对应每一个条款的表格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意的打“√”,不同意的打“×”并提出修改意见(可添纸),于30日11:00前发到裴光华教师内部邮箱。
一、指导思想
依照《荔湾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暂行方法》(荔人[2020]92号)、荔湾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暂行方法(荔人社[2020]3号)文件精神,全面、稳妥地推动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处置好改革、进展与稳固的关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形,慢慢完善绩效考核分派方法,特制定本方案。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二、考核原那么
(一)公正、公平、公布原那么。
(二)奖惩分明、突出实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那么。 (三)分类考核原那么。 (四)平稳推动原那么。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三、考核方法形成及程序
一、方法形成
荔湾区教育进展研究中心绩效方案经从下至上的方式推动,先由各部门推荐代表在部门内讨论修改,形成部门意见;再由三个部门(综合部、中学部、小学部)一起讨论相议,形成大体一致意见;再三由中心工会汇总交各部门代表再次审议,提交党政联席扩大(由各部门代表的小组长列席)会议讨论,形成讨论稿,发全部教职工征求意见;最后整理成文交教代会讨论直至通过(可安排一次以上教代会)。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二、绩效方案经教代会通事后,在本中心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中心组织实施。每次分派后的具体情形(含各人得分、计算进程、最后分派及余额等结果)须向全中心公示五天。
同意
五、分派方式
一、绩效工资以职称类别为依据。(2020年上半年标准:副高级:2052元,中级:1615元,助理级:1397元,工勤人员:在职工人的按原标准的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020年下半年以2020年
不同意 修改建议 6月的为准。)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二、中心绩效奖方案由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的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原部门绩效工资,下面简称学期奖)和突出奉献奖三部份组成,其中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大体奖,下面简称:月奖)占80%;学期奖占15%,突出奉献奖占5%,统一在学期末发放。假期按下拨的级别工资的80%发放,其余20%归并入学期奖和突出奉献奖发放。
同意
四、实施对象
须参加本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全部教职工。 同意
五、分派方式
一、绩效工资以职称类别为依据。(2020年上半年标准:副高级:2052元,中级:1615元,助理级:1397元,工勤人员:在职工人的按原标准的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020年下半年以2020年6月的为准。)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不同意 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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