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吉建质[2017]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2.22 【实施日期】2017.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质〔2017〕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力争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印发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附件: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1 / 3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差别化管理为重点,继续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政府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稳中有升。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减少,满意度明显提升。杜绝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二)巩固住房城乡建设部两年行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进一步完善质量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 / 3
一是继续落实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建立以建设单位、勘
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六个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责。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特别是对六个主要责任人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六个主要责任人到岗在位、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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