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招标文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要求
(一) 实施时间
1、本项目整体建设总工期为6个月。 2、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
3、考虑到项目整体建设和实施内容众多,涉及的系统集成种类多,工作量大,建设周期较长,建设风险较高等因素。为降低项目建设实施风险,现规定项目建设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包一)建设周期为2个月,建设内容含基础管理平台;研究生日常管理系统中的迎新管理子系统和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与院校门户网站、全国招生系统、CA认证平台、微信平台的集成。
第二阶段(包二)建设周期为4个月,建设内容为项目整体建设内容中余下部分。 中标的项目承建单位在第一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方将对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的建设成果的功能、质量、性能进行检验、评定。如使用效果不佳,招标方将有权终止项目的后续阶段建设实施的继续执行。
4、系统整体实施分四个里程碑推进:
第一个里程碑:合同签定后,60日内完成基础平台开发,测试完毕,上线部署使用;
该里程碑与第一个建设阶段重合,届时建设方将组织对该阶段建设陈果进行检验、评定。只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顺利投入运行使用,招标方才决定后续项目的建设实施和合同的继续执行。
第二个里程碑: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开发、系统测试、安装调试和试用培训、系统优化工作。
第三个里程碑: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单元测试、系统集成测试、各子系统间数据交互、整体性能测试、等相关测试工作并提供相关测试报告、项目整体初验、试用培训。
16
西南政法大学 招标文件
第四个里程碑:试运行2个月,该阶段对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对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成系统压力测试、安全测试、整体性能测试,完成使用培训。2016年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二) 实施交货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研工部指定地点。
(三) 实施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实施本项目拟采用的团队组织方法和具体组织机构,保证在此应用软件开发期间足够的人力投入,并提交与本项目规模相符的项目组人员名单和简历(含社保单位出具的由近三个月重庆本地鲜章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重庆正常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且保证可以常驻项目现场)。
(四) 验收要求 1、验收目标
(1)检验所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项目建设方案中对产品的要求。 (2)验证所有产品的性能和配置、检测系统的实际运行性能。 (3)检验系统安装、调试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4)检查项目承担者是否提供了充分完整的培训和文档资料。 (5)检验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服务的运行过程。 (6)验证系统平台是否能有效运行。
(7)验证系统建设是否符合整体的安全性要求。
2、验收组织
按验收时间节点,本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二个阶段。验收由西南政法大学组织。
17
西南政法大学 招标文件 3、初步验收
分阶段进行工作内容的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形成系统阶段初验报告。 初步验收中包含采购服务器硬件设备的验收(货物清点、证书资料清点、上架安装、加电测试等,形成书面交接和确认文档)。
4、最终验收
整体初验通过后,进入最终验收前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2个月。在试运行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时须同时验收项目档案,至少包括: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和测试用例、软件测试分析报告、源代码(含本项目涉及到的开源中间件、插件)及清单并现场编译、系统操作手册、项目实施计划、培训计划和教材、软件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档案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验收主体为西南政法大学及相关单位。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和升级。
此外,在项目开发中、试运行、初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均需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甲方驻地进行项目沟通。 2、采购人向投标人发出的工作单回复时间不能超过2天,且回复内容准确无误、清楚明了。
3、缺陷修正的完成时间(包括投标人的测试时间)不超过3天,一般需求的完成时间(包括投标人的测试时间)不超过7天,其他需求应该在约定时间完成。
4、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避免因软件系统缺陷造成用户投诉,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采购硬件部分应符合: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各招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要求见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没有规定质量保证期的货物必须提供不低于三年的质量保
18
西南政法大学 招标文件
证期。
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现场支援响应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电话咨询和驻场人员不能解决的,2小内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应当在4小时内解决;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出可行的备选方案,使用户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2)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保修期内,如果因为投标人有缺陷的设计和生产造成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与采购人实际要求不符,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排除缺陷。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尽快按照最终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表,免费纠正或替换任何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功能有偏差的系统功能部分。纠正或替换的系统的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应及时免费提供给采购人。
采购硬件部分应符合:
19
西南政法大学 招标文件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承诺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分为以下阶段。
1、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和售后问题支付质保金。
四、知识产权
本项目建设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定制开发软件的源代码;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的所有文档、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投标人须对第三方保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