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配合总图设计,完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竖向设计。
2.5.3 从建筑设计角度提出景观设计的前置依据并协调景观设计单位的环境 工程设计,互提资料进行景观水、电与结构专业施工图的设计。
2.5.4负责为室内外装修提供前置条件;初步设计阶段,依据室内设计公司反 馈意见,优化户型及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核室内外装修、智能化 等工程的分项设计。
2.5.5对室内精装修单位及景观设计单位,于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制作成图的 室内精装修设计图纸及景观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2.5.6 机电部分配合室内精装修设计单位完成机电施工图设计工作。 2.5.7 就甲方聘请的设计顾问(包括机电、设备、幕墙、泛光等专业设计顾问)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对合理的优化意见部分在设计中落实。
2.5.8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的验收。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重要阶段设计总负责人参加现场设计协调会议,乙方派驻场代表至竣工验收结束。
2.5.9 乙方有责任提供供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的基础图纸。
2.5.10 初步设计、施工图出图前设计成果提前交付甲方审核以确定是否完全 响应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及进度安排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3.1.1方案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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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以外其他专业初步方案建议,方案说明及方案比选(含系统图)。 3.1.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图纸及设计概算
2)人防、消防等报批所需报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如果结构超限,需 要准备超限审查资料供专项审批); 3)施工图设计图纸;
4)主要建筑最终版单体外立面效果图;
5)建设用地红线内管线综合图(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市政管线路由及高程设计)及该地块内道路、雨污水、电力、通讯、热力、自来水供排水、中水、消防管网等管网的施工图;
6)小区围墙及主要出入口施工图,变电室、开闭站、清洁站、卫生站等配套工艺设计以外的建筑设计图纸;
7)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建设用地测绘图及设计说明一份。 8)户型分布图,每栋楼的组合平面图,全部户型的户型图及户型经济技术指标。
9)提供销售道具所需相关图纸资料。 注:
(1)提供上述全部工作成果的电子版文件(包括JPG格式的效果图、DWG格式的图纸、DOC格式的设计说明、XLS格式的经济技术指标);
(2)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方案文本10套(需免费提供DWG格式光盘一份);施工图蓝图20套(需免费提供DWG格式光盘一份;施工图蓝图8套由乙方免费提供,其余12套由甲方付费),其他图纸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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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准,超出部分甲方另行付费。 3.1.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还包括: 序号 1 2 3 4
3.2设计进度时间要求,按如下时间节点进行:
3.2.1 本合同签订之日——20XX年X月X日,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建筑专业达到初步设计成果深度,结构、机电专业完成方案配合工作。)
3.2.2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设乙方完成报审施工图设计,期间提供中间成果供甲方审查。
3.3乙方需将所有设计成果文件送交甲方公司住所地。 4.乙方责任
4.1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深度应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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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 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 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 份数 10 10 20 20 4.2乙方应负责核实甲方提供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3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标准 4.4 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4.5乙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深度及内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后如发现设计文件存在任何缺陷或瑕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修补缺陷或瑕疵的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免费进行修改。甲方对乙方设计文件的任何审核、许可、签字或承认不能解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6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 对设计文件进行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7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4.8乙方应保证其有足够的技术、经验和能力,包括有足够的质量控制和合格的 技术人员来正确履行本设计合同下的义务。
4.9乙方对其提供的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保证所有设计工作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并将赔偿甲方由于乙方设计工作缺陷或失误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具体赔偿办法见合同正文第9条。
4.10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乙方到施工现场配合工作时,乙方应按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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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洽商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现场勘查、图纸绘制、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乙方需参加甲方的材料选样确认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监理例会,并根据实际需要参加现场工程例会。乙方明确项目经理为 ,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乙方委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每周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6小时。
4.12乙方将积极按照甲方针对本设计任务的具体要求调配具有相当资质的设计团队,以保证项目高质、平稳的推进。乙方明确项目组人员构成见附件5,关键岗位如 项目经理,PA(项目建筑师: ) 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允许擅自变动;如出现人员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替代的关键岗位人员需征得甲方同意。
4.13设计过程中甲方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乙方应予配合。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次数不少于 人次。超过服务次数的差旅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4.14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参照4.13执行。
4.15 按照甲方的要求,与本项目的其它设计人及顾问公司(境外方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等)密切配合,做好设计总包工作。乙方要做好对建筑设计各环节的把握,在乙方与其它设计顾问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乙方认为某一设计合作单位达不到要求,须及时书面提醒甲方。
4.16 在本项目的各个需求设计资质的报批报审节点,以乙方的图签进行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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