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
劳动仲裁答辩书格式: 答辩人:
答辩人名称:法政大学 地址:九州市花园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校长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申诉人因诉我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第一,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而是根据答辩人与申诉人签订的《政法大学工勤人员劳动合同书》答辩人与申诉人各持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工作年限,有明确约定合同协议期限截至2012年1月30日。答辩人根据合同约定再合同期满后告知申诉人不再续签合同。对于答辩人提出的与答辩人下属后勤管理部门签订的《政法大学工勤技术人员培训协议书》虽盖有本单位后勤管理部们专用章,但未加盖本单位人事专用章不符合《政法大学人事管理操作规范》第十五条:
劳动协议签订应加盖本单位人事专用公章。超越了部门的权限,也
不符合我校内部程序,应当无效。因此答辩人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应支付申诉人赔偿金,也无需承担50%培训费用。第二,针对申诉人提出的支付拖欠的2011年3月至8月工资8705.4x6个月-已支付的18000=34232.47元、2012年1-3月工资15235.67元
的请求,我方不予认可,我方已在培训期间支付了必要的生活费和工资等级表中的等级工资18000元。第三,我方已于2012年1月30日与申诉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无需再支付2012年4月至12月的工资,也无需为申诉人缴纳2012年3月至12月社会保险。对于年终奖,是奖励优秀员工的奖励机制。申诉方并非优秀员工,答辩方拒绝支付2011至2012年终奖。
鉴于上述理由,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请求。
此 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答辩书副本____份。 2、其它证明材料___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