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有限公司 反恐安全手册
标题:封条管理程序 章节版次:1
章: 第四章 装货程序及运输安全 页 码:第1页,共3页 节:第六节 日 期:2020年04月29日
1.0目的:明确识别、管理高安全性封条,以保证我公司出进集装箱和ULD上使用的高安全性封条符合或超出
现行PAS/ISO17712标准;从而对货物加强保护,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制造盗窃或恐怖事件。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高安全性封条的管理。 3.0职责:
3.1采购:负责找合格的封条供应商,并采购合格的高安全性封条; 3.2封条管理员:负责高安全性封条的接收、登记、存放、检查、追溯等;
3.3出货负责人:负责封条的领用、加封、更换及直至封条去除整个过程的追踪确认及异常的处理; 3.4保安员:负责货物装载完后,对上封后的封条进行检查,确认是否被安全地封在集装箱和ULD上。 4.0内容:
4.1公司应建立和维持详细的、书面的高安全性封条管理程序,必须保持与公司业务水平相适宜,并且应每年
至少审查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新。
4.2反恐代表应每年对接触和使用高安全性封条的指定和授权员工及司机进行《封条安全管理程序》、《封条
VVTT验证程序》等内容的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 4.3封条进出管理:
4.3.1公司的高安全性封条仅限于公司指定和授权的员工(详见“反恐安全管理员授权书”)才可采购、收发、
存放、使用、确认等,接触封条的人数越少越好,没有获得授权的员工禁止接触封条;反恐代表应定期地对授权员工进行评审和适时更新。
4.3.2采购应根据封条管理员的申请,有计划地定期向海关或有资质的高安全性封条生产商购买符合及超超出
现行PAS/ISO17712标准的高安全系数封条(如钢丝绳封条或子弹型封条)并提供相关第三方有效的封条测试报告或证书交给封条管理员保存备查;
4.3.3新封条购回到厂后交由封条管理员接收和检验,检验的顺序如下:
a)外观检验:检验封条是否完整,有无破损现象,如有不完整和破损现象将拒绝收货;
b)检验号码:对每个封条应仔细的查看号码的字体是否清晰、完整、或者是残缺,如有不完整和破损现
象,拒绝收货。
4.3.4经封条管理员检验合格和清点无误后的封条,依封条编号逐个详细登记入“封条清单和审核记录”中,
安全储存于CCTV系统24小时监控且上锁的柜子里;
4.3.5封条管理员应通过“封条使用/更换检查记录”进行跟踪和监管每个封条的使用情况;封条管理员每月度
盘点一次储存的封条,并对照封条清单记录和装运单据等货运文件进行检查和核实封条收发记录与实物数量、编号是否一致并将核查结果填写“封条清单和审核记录”中;公司出货负责人和/或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核实运输工具和IIT上使用的封条号码。
4.3.6公司的高安全性封条只限于给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授权人员(出货负责人)加封在运输工具和IIT及集
装箱和ULD上,所有使用的封条必须有一个唯一性的号码用来确认和追踪封条、运输工具和IIT及集装箱和ULD及货物的完整性。
4.3.7所有运往美国的装有货物的每个运输工具和IIT及集装箱和ULD上,离开工厂前应加封上二个及以上或多
个的符合或超出现行PAS/ISO17712标准的高安全性封条;除了使用螺栓封条之外,还应将需要专门的工具才能拆卸的铸铁J型杆装置连接到运输工具和IIT及集装箱和ULD的锁定杆上。
4.3.8公司使用的高安全性封条必须放置在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或ULD的安全凸轮位置,而不是运输工具
和IIT或集装箱或ULD的门把手上,封条必须放置在右集装箱门的中心最垂直的杆的底部或右侧集装箱门上的中间最/左手锁定手柄上; 如果使用螺栓封条,应将螺栓封条与筒体部分一起放置,或将筒体部分从底部向上穿过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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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封条管理程序 章节版次:1
章: 第四章 装货程序及运输安全 页 码:第2页,共3页 节:第六节 日 期:2020年04月29日
4.3.9每次出货时,出货负责人到封条管理员处领取封条并现场验证封条是否完好,将“集装箱/拖车号码、司
机姓名、装卸货日期及时间、货柜号、封条号、封条使用人及使用日期”登记“封条使用/更换记录”中(至少保留6月连续封条号记录);上好封条后依《封条VVTT验证程序》核查无误后拍照留档并邮寄给客户,同时检查封条的上封情况记录“封条使用/更换检查记录”及将封条号码记录“托运单/报关单/装柜记录”等货运文件上;由保安员核对封条号码、出货单号等内容无误,经船务核对所有运输文件完整、准确无误后通知司机离厂;若有问题,应及时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等方式报告船务和反恐代表处理,调查其相关原因并对策改善,待问题解决和经核对无误后,才可通知司机离厂。 4.4运输中封条管理:
4.4.1如来料的集装箱和ULD装有封条时,收货人员应核对封条是否完好,有无篡改的迹象,对照托运单据等
货运文件确认封条号码是否一致等,一切正常方可拆封卸货。
4.4.2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装载完货物后,应立即运输到客户指定的目的地,不得无故在厂区停
留;特殊情况下,需在厂区内停留或过夜时,应停放在安装有CCTV监控、红外线入侵警报系统的指定安全区域内,安排保安员24小时看守直到离开,并且第二天起运前,出货负责人和保查应分别检查确认加贴的封条是否完好,有无篡改的迹象,对照托运单据等货运文件确认封条号码是否一致等无误码后,才开离厂。
4.4.3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在运往客户指定的目的地的途中,司机不得做无正当理由的滞留,不
得以任何借口打开集装箱或ULD。
4.4.4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出厂后到达目的地时,开启封条前,司机或客户应验证封条有无篡改
的迹象,对照装运单据等货运文件确认封条号码是否一致等;如果发现封条损坏或封条号码与货运文件记录的不一致等问题时,应将整批货物全部返回工厂,并对货物逐件进行检查,无异常后再次装柜,并请求运输公司给予更换新的封条;更换后的封条必须是完好的才能在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上使用。
4.5在运输途中封条破损/断裂时(包括货柜本身锁闭装置)管理:
4.5.1对于运入的原材料:仓管员应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无损,封条号码是否与送货单的号码一致,若发现封条
及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的锁闭装置破损(断裂)、封条号码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封条因海关或公安人员检查而损坏的且海关或公安在送货单上注明此次检查和盖章的除外)的,应立即检查货物是否完好(短缺、超量)等,同时通知采购调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必要时,及时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等方式通知当地海关或执法机关(如公安等)处理,调查其相关原因并对策改善。
4.5.2如果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上加贴的封条在客人指定的仓库或指定港口海关被检查时破损/断
裂的,司机或押车人应立即向公司船务报告相关情况,在得到授权后,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中的货物应由相关授权人员(司机或押车人)立刻全部检查,在确认货物完好(无短缺、无超量等问题)后,重新贴上新封条,司机或押车人必须在货运文件上注明替换的新封条号码,同时出货负责人将新的封条号码和异常情况等信息记在“封条使用/更换记录”和“封条异常处理记录”中并用手机或固定电话通知船务告知托运人、经纪人和进口商更改封条和更换封条号码的相关情况,以便保证客户产品始终在安全准确的状态。
4.5.3在运输途中,司机或押车人发现来源不明的封条或封条破损/断裂或运输工具和IIT或集装箱和ULD的
锁闭装置出现破损(断裂)等异常情况时,应安排货运公司运回货物,并卸下货物进行开箱检查;并拆开包装袋,与装箱时保留的资料核对货物的唛头,颜色,数量,毛重等是否一致;并时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