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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证复习资料考点梳理《综合素质》重点知识(中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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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困难而歧视学生。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与共同发展

最有可能影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资源分配的因素,就是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四、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潜能差异 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坚持教育公正,是“以人为本”对中学教育的本质要求,正确地对待所有的中学生,促进所有中学生的共同发展,并不是让所有中学生步调一致,而是让每一个中学生都能在自己发展潜能的基础上,个性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一)分阶段教育与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分阶段教育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按“好、中、差”分为不同的阶段,然后依据这种阶段,给予不

同阶段的学生以不同的教育资源。而因材施教则是依据每个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采用适宜的教育方法。分阶段教育同因材施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教育观念的不同。分阶段教育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有才能高低之分,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才能的高低来分配。因材施教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的个性发展潜能不同,因而要给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最有利于其发展的教育机会。

(二)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在教育活动中。不因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和学生个人身心发展情况而歧视一些学生,给所有中学生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这是教育公正的要求。

第三节 教师观

一、中学教师职业的认识 (一)教师观及教师专业观

所谓“教师观”是指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观念,从广义上看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看法和期望的反映。从狭义上看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1.教师职业与专业

教师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具有专业的基本特性。第一,教师职业具有一定的职业声望。第二,教 师需要经过严格的职前专业训练。第三,教师具有专业自主性。第四,教师职业有自己的专业标准。第五,教师实践是现代教育科学重要的专业研究领域。

2.教师职业角色的特点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

(1)传道者的角色:教师负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使命,“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教师的道德观、价值观总是代表着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观、价值观。

(2)授业解惑者的角色

(3)示范者的角色: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学生具有向师性的特点,教师的言论行为、为人处世的态度会对学生具有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4)管理者的角色 (5)朋友的角色 (6)研究者的角色

3. 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

教师劳动的特点是教师职业活动过程中形成和体现出来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就是教师职业的特点。包括:

(1)复杂性:教师的劳动不是一种简单的劳动,而是一种复杂劳动。不仅是体力的付出还有脑力的付出。具体表现:1.教育目的的全面性;2.教育任务的多样性;3.劳动对象有差异性。

(2)创造性:表现在教师创造性地运用教育教学规律。具体表现:1.因材施教;2.教学方法上的不断更新;3.教师需要“教育机智”。教育机智是教师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修养的外在表现,是教师娴熟运用综合教育手段的能力。

(3)主体性和示范性:主体性指教师自身可以成为活生生的教育因素和具有影响力的榜样。教师劳动工具的主体化也是教师劳动主体性的表现。示范性指教师的言行举止,包括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

(4)劳动时间的延续性和劳动空间的广延性:教师劳动时间的延续性是由于教师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也没有严格的交接班时间界限。劳动空间的广延性是指教师没有严格界定的劳动场所,课堂内外、学校内外都可能成为教师劳动的空间,这是由影响学生发展因素的多样性决定的。

(5)长期性和间接性:长期性是指人才培养的周期比较长,教育影响具有滞后性。间接性指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的价值。

(6)个体性与群体性:从劳动手段角度来看,教师的劳动主要是以个体劳动的形式进行的。同时,教

师的劳动成果又是集体劳动和多方面影响的结果。

(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1.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首先,教师再也不能以传授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目的,而应该把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组织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作为自己工作的主要目标。

其次,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和社会规范,更要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从“道德偶像”、“道德说教者”角色中解放出来)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启动了国家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们一般习惯上称这次课程改革所设计实施的课程为“新课程”。新课程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历史上规模最大、最深刻的一次变革,确立了国家、地方、学校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建立了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三级课程体系。

新课程要求教师具有强烈的课程意识和参与意识,改变以往学科本位的观念和被动实施课程的做法。教师要整体理解基础教育课程的结构系统,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理解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理解课程实施中从“专家课程”到“现实课程”的转变过程,正确认识教材在课程中的地位和功能,变过去习惯的“教教材”为“用教材教”,创造性地使用国家课程教材,积极进行国家课程地方化、校本化的实践探索。同时,积极参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培养开发课程、评价课程、主动选择和创造性地使用新课程教材的能力。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一个研究者,在教学过程中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出现的教学问题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新课程特别强调学校与社区的互动,重视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角色不能再仅仅局限于学校和课堂,教师不仅是学校的一员.而且是整个社区的一员,是整个社区教育、文化事业建设的共建者。

2.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首先,“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尤其是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有缺点和过错的学生。

其次,尊重学生意味着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这就要求教师不能体罚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

最后,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教师的本质在于引导,引导的特点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和思维,也包括价值观和做人。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新课程强调教学反思,按教学的进程,教学反思分为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重要因素,促使教师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新课程强调课程的综合,这种趋势特别需要教师之间的合作。

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

从本质上说,教师专业是教师个人的专业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是教师不断地获取新知识,增强自身专业能力,完善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以适应教育工作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过程。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1. 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自己的教育教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每个教师都必须成为终身学习者,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从“一桶水”变成学生的“源头活水”)

2. 勤于反思,成为反思的实践者:教师应该培植起自己的“反思”意识,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思考各种教育行为的后果,不断自我修正、调整和更新,从而加快自己的专业发展与成长。

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问题的方法。 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往与合作。

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有意识地培养和强化自己的创新精神,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创

新能力。

(二)教师专业发展内容

1.专业理想的建立:专业理想是教师对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专业工作者的向往与追求。

2.专业人格的形成: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必须具有的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修养,诚实正直、善良宽容、公正严格是教师专业人格的重要内容。

3.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

4.专业能力的提高:它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要素。包括: (1)教学技巧:它包括导入技巧、提问技巧、强化技巧、变化刺激技巧、沟通技巧、教学手段应用的技巧以及结束的技巧等;

(2)教育教学能力:指教师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5.专业态度和动机的完善:它们是教师专业活动的动力基础。在这个方面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对职业的态度、工作的积极性以及职业满意度等。

6.专业自我的形成:包括自我意象和自我尊重等。 (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职前培训: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教育者获得的知识称为“实践性知识”,专业实践方式包括:参观学校活动,教育现场观察和教育实习等。

2.入职培训:指经历过教师职前教育阶段的人,在刚获得的教职岗位上,进一步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的培训。中学新教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作全面地了解和学习,并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岗位知识,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师徒结对是学校帮助新手教师入职专业发展的方法。

3.在职培训: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教师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加深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而这一切都需要老师不断地学习。具体包括:

(1)参加培训:指教师到大学或者教师进修学院参加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培训的途径。目前的任务包括:1.学历教育;2.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一般是短期的。

(2)参加学术团体与学术活动:专业团体是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标志之一。对教师个人而言,参加某个教育学术团体也是提高自己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与途径。对老师有多方面的帮助:1.可以及时获得专业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动态;2.教育学术团体的主要活动是学术会议,参加会议要提交论文,可促进科研,提高科研、写作、思维能力;3.是我们向他人学习的重要途径;4.可促进自己的反思。

(3)教育考察和观摩

4.自我教育:它是教师专业自我的主动建构过程 ,教师获得成长的最重要途径就是实践。许多优秀教师成长过程的研究表明,做反思的实践者,在教育实践中研究教育,是教师获得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途

径,也是最直接、最普遍的途径,具体包括:

(1)专业阅读:读书阅报是教师学习的最主要的形式;

(2)网络学习:是随着网络的出现而采用的一种新的学习形式; (3)校本教研与培训:听课、评课、集体反思等

(4)行动研究:是研究型教学实践,使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带有学术的、思考的、理性的成分。 (三)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

1.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课堂教学可分为组织化观摩和非组织化观摩。为培养、提高新教师和教学经验缺乏的年轻教师可以进行组织化观摩;

2.开展微格教学:指以少数的学生为对象,在较短的时间(5-20分)做小型课堂教学,并录像,课后分析;

3.进行专门训练:1.每天回顾;2.有意义地呈现新材料;3.有效地指导课堂作业;4.布置家庭作业; 5.每周、每月进行回顾; 4.反思教学经验

美国的波斯纳指出,没有反思的经验都是狭隘的经验,至多只能形成肤浅的知识。教师成长公式:经验+反思=成长。

(五)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理论

1.教师成长的三阶段理论:福勒和布朗根据教师需要和不同时期关注焦点问题提出的

(1)关注生存阶段:起始阶段,一般新手教师处于此阶段,他们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在此阶段教师会把大量的时间用于处理人际关系或者管理学生。

(2)关注情境阶段:主要是关注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如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关注自己备课是否充分。一般来说,老教师更关注这个阶段。

(3)关注学生阶段:这一阶段,教师能考虑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能否自觉关注学生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有很大一部分教师未进入第三阶段。

2.教师发展的五阶段理论:美国伯利纳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系统”研究以及德赖弗斯职业专长发展五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提出的。

(1)新手阶段:经过专业学习,刚走上教学岗位的新老师。特征:理性化,刻板依赖规定

(2)熟练新手阶段: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特征:不能很好区分教学情境中的信息,2-3年的老师; (3)胜利阶段:3-4年后的老师,教师发展的基本目标。特征:目的明确,但教学未能足够流畅。 (4)业务精干阶段:第5年

(5)专家阶段:最终阶段,少部分能达到。

“终身”发展来表达,教师应坚持终身教育理念,使这个发展阶段持续到教师退休之时。 (六)教师专业发展的意识 1. 终身学习的意识

(1)终身学习的提出:特征:贯穿人身始终的教育形态;2.包容了所有现存的教育形态在内的教育过程。“终身教育”由联合国保罗.朗格朗提出,建立在4个支柱基础上:学会认知、做事、共同生活、生存。

(2)终身学习内容:1.学会学习;2.通晓自己所教学科,成为学科专家;3.学习有关教育的学问;4.学习信息技术:教育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转化为现代教学手段,它包括:视听技术;信息处理技术;

(3)终身学习的要求:1.有不断学习的意愿,使学习成为生活的习惯;2.安排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学习; 3.把学习与工作改进、生活改进等联系起来,要有强烈的应用意识;4.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术,提高学习的效率。

2.自主发展的意识:包括被动发展与主动(或自主)发展

自主发展:自己趋动和实现的发展。反映专业发展的动力特点和方式特点。优点:能从教师自己的实际出发,发展的内容和方式比较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它主要体现在:

(1)自我诊断 (2)自我规划 (3)寻求支持 (4)自我评价

应该把自己的发展需求和目标与外部的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所个人目标与学校目标结合起来。 被动发展往往是由教师外部发起的(如学校),易忽略教师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

三、中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教师从事专业活动必须具备的专业品质。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学科专业素养、教师教育专业素养和教师职业心理素养。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对待事业:忠诚于人展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严谨治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忠于人展教育事业的具体表现):全面关心学生;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理解宽容学生;解放和放飞学生。

3.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学科专业素养

1.本体性知识:指教师所具有任教学科的知识。也称“学科专业知识”。具体包括: (1)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该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和相关知识; (3)学科发展的历史及趋势; (4)学科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条件性知识:指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管理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用于支撑学科内容的,为教学设计和实施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也称“必备的教育学科知识”

3.实践性知识:指教师在实现有目的的教学行为中所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以及相关的学科教育法知识。这些知识帮助教师解决“具体怎么教”问题;

4.文化知识:指教师专业结构的基础,教师应具备的一般人文知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等。 (三)教师教育专业素养

1.具有基本的教育科学知识:教育科学知识是专业素养的基础。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教育学是教师首先应掌握的最为基本的教育学科。

2.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观念是人们对教育各问题的看法,包括学生观、教育观、教师观、等。

3.较高的教育专业能力:是个体在教育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制约教育工作效能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1.教育能力: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能力;2.教学能力:课堂与课外教学的能力,包括教学设计、实施、评价能力;3.教育研究能力:对教育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发现问题、方案设计 论著写作等能力。

(四)教师职业心理素养

1.良好的情感特征:爱心是教育的前提,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关心学生; 2.积极稳定的情绪特征:教师的情绪波动会直接影响学生; 3.良好的性格特征:积极乐观、宽容等。

四、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一)教师职业的责任;

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延续中趁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塑造年轻一代品格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加里宁称教师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人的潜能的开发者,对个体发展趁着促进作用。

(二)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职业的个人价值是指教师职业可以满足教师的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教师获取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劳动,也称教师职业的自我价值,教师职业的个人价值主要是通过其社会价值的实现而实现 ,教师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是统一的。当代教师的个人价值首先表现为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他人的需要,能够得到学生、家长、同行和社会的肯定。另一方面,教师通过教学活动,得到了学生的尊重和爱戴,教师个人的精神需要也因此得到了满足。同时,教育教学过程是师生相互促进的过程,即“教学相长”。因此,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本身也促进了自身的专业成长,满足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即教师是通过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才实现自身的价值的。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含义

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调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教育法仅指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基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它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功能

教育法的功能指的是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它是教育法具有生命力的内在依据。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对教育权力和教育义务的确认和规定,以明确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违法的责任承担。教育法具体功能有:1.规范功能:规定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2.标准功能:教育法律规范是人们教育行为的标准;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法所固有的,指导教育法制活动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是有关教育立法、执法的依据。是宪法在教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方针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基本制度的特点。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教育的指导思想性质和基本原则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的社会主义培养方向: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这用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要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宗教不得干涉教育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主要的目的,坚持教育符合公共性原则。“汉语言文学为学样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可使用本民族语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推广使用普通话和通用字”语言文字上法律规定也体现公共性原则。

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

教育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属于公益性事业。教育的保障性原则,国家(保障)、社会都应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尊重教师,全方位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育法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明确教育物质条件保障问题,是保障原则的具体落实。

4、教育平等性原则

教育平等性原则不仅是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宪法原则的贯彻和落实。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帮助残疾人发展教育事业。

5、终身教育原则

建立和完美终身教育体系,成人教育。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它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教育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有生命且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它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最基本的形态。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各类企业)和非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体和义务客体。它是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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