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直接改船报文的传输人必须与预配舱单申报的传输人相同。
B. 如果有相同提运单号的直接改船报文在“待人工审核”清单中,则新传输的直接改船报文将被退单。
C. 对应的总运单未放行的,海关审核不通过。
D. 对应的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均不得已理货,否则海关审核不通过。 E. 直接改船后的新航次/航班号、总运单号的预配舱单数据必须存在,且未放行。
F. 与运输工具动态系统联动的情况下,新的总运单号预配舱单的航次/航班号必须在运输工具动态系统中备案。
G. 直接改船申请报文必须转人工审核。海关可以选择通过、或退单。选择退单的,需要录入退单原因。
H. 直接改船申请海关审核通过后,舱单系统修改预配舱单提运单数据、物流监控表数据中的总运单号、航次/航班号、“运输工具名称”为直接改船后的总运单号、航次/航班号、“运输工具名称”。
I. 直接改船申请海关审核通过后,舱单系统修改相应的运抵报告的总运单号、分运单号、航次/航班号、“运输工具名称”。
(二) 出口禁装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数据入库后,可以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做出禁装操作。在预配舱单物流监控表中的“禁装/禁卸标志”中写入“禁装”标志。 1. 禁装操作以总运单为单位。
2. 系统自动向舱单传输人反馈“禁装”的回执。
3. 海关解除禁装操作后,系统自动向舱单传输人反馈“解除禁装”的回执。
(三) 分运单运抵报告
出口分运单运抵报告的舱单传输人包括:货运代理、快件经营人(或出口拼装区经营人)(根据2008年101号公告的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舱单传输人按照《办法》及相关公告规定的时限、数据格式向舱单系统传输出口分运单运抵报告。
1. 系统逻辑校验
舱单传输人传输的分拨申请应符合海关2010年第70号、第77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等电子数据格式》。
2. 业务逻辑校验
运抵报告填制要求
1)
A. 航次/航班编号:填写出口货物预计装载的出境航班的“航班号”+“/”+
“航班起飞日期”(北京时间)。该航班号可以与预配舱单的航班号不同。
B. 码”。
卸货地代码:填写运输到达的“海关监管仓库代码”+“/”+“关区代
C. 到达卸货地时间:填写出口货物运输到达海关监管仓库的时间(14位,包
括:4位年、2位月、2位日、2位小时、2位分钟、2位秒)。
申报地海关代码:填写4位海关关区代码。
D.
E. 托运货物件数、货物总毛重:填写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件数、重
量,应填写总运单上的件数、重量。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不允许分批到货。
货物简要描述:填写总运单上的货物商品名称的内容。
F.
2)
分运单运抵报告入库
A.
分运单运抵报告传输人未备案或超出备案的传输范围,海关审核不通过。
B. 如果有相同提运单号的分运单运抵报告报文在“待人工审核”清单中,则新
传输的分运单运抵报告报文将被退单。
如果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通过。
提运单的运抵报告的关区代码必须与相应的预配舱单的关区代码相同。
C.
D.
E. 出口运抵报告入库时,如果无预配舱单数据的,运抵报告的运抵标志自动置
为“异常运抵”。
F. 出口运抵报告入库时,如果有相同提运单号的预配舱单数据的,出口运抵报
告数据中的件数、重量自动覆盖预配舱单物理监控表的总件数、总重量。预配舱单物理监控表、运抵报告中的运抵标志自动置为“正常运抵”。
3)
分运单运抵报告删除
A. 同。
分运单运抵报告删除报文的传输人必须与申报分运单运抵报告的传输人相
B. 如果有相同提运单号的运抵报告数据在“待人工审核”清单中,则新传输的
运抵报告删除报文将被退单。
运抵报告不存在的,舱单系统将运抵报告删除报文退单。
C.
D. 相关的总运单已经有“放行”标志的,不允许删除,舱单系统将运抵报告删
除报文退单。
E. 运抵报告删除时,对应的提运单不得是“已核销”状态,否则舱单系统将运
抵报告删除报文退单。
F. 运抵报告删除时,对应的提运单不得是“已放行”状态,否则舱单系统将运
抵报告删除报文退单。
G. 运抵报告删除时,对应的提运单不得有出口理货报告,否则舱单系统将运抵
报告删除报文退单。
H. 运抵报告删除报文均转人工审核。海关可以审核通过,或退单;退单的,应
填写退单原因。
I. 运抵报告删除报文,海关审核通过后,删除后的相同提运单号预配舱单物流
监控表货物总件数、总重量还原为原预配舱单的总件数、总重量,将运抵标志置为 “未运抵”。
(四) 舱单核注、核销、放行
预配舱单数据入库后,可以被报关单、转关单、非贸单证、快件、国际转运准单、ATA单证册等单证进行核注、核销。海关接受进口报关单证申报时,核注预配舱单数据;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时,核销预配舱单数据。
1. H2000系统预配舱单启用开关,“P出口预配舱单使用开关”,启用则正常
核注核销预配舱单、不启用则不核注核销预配舱单。
2. 报关单上的“进出境口岸”,根据H2000系统中的地方关参数维护-舱单参
数-舱单类型代码表中的“Q”(出口舱单切换开关) 设置为“2”(切换完成)的,系统判断使用新舱单系统数据进行核注、核销。
3. H2000系统针对新舱单数据存在“提前报关”、“货到报关”两种模式。
H2000系统中地方关参数维护-舱单参数-提前报关开关代码,各直属海关可以根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