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为了确保生产、检修、施工的危险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危险作业的集体和个人。 2 术语
受限空间作业:通常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时有一定的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不能用于人员长时间停留,通风状况较差,空气中的氧含量不足,或者空气中存在着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里作业。受限空间的形式大多为储罐、高速过滤器、反应器、地沟、容器、氯气储藏间、化粪池、输送管道、砌筑高炉或热风炉等空间。各类炉窑如焦炉、预热炉、热风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退火炉、矿热炉等;料仓、料斗、矿槽;储罐如燃料罐、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锅炉、烟道、除尘器、布袋除尘箱体;破碎机、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点火器、环冷风箱、冷矿筛等;地坑如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等;污水处理池(井);地下或半地下配电室(使用六氟化硫作为绝缘气体的电控开关)、管井(廊)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捕集)、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涉及的罐(塔、柜)、风机房、除尘室等。 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
3.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职责及安全管理要求 3.1.1 职责
3.1.1.1 机制维修部为检修过程中进入受限空间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及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
3.1.1.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1.3各作业区域单位负责受限空间的空气数据化验申请,负责告知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区域,负责对区域内作业单位的环境交底及审批。
3.1.1.4 机制维修部负责制定和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的安全措施及审批,负责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监护。
3.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3.1.2.1 应在作业前切实做好作业空间内的工艺处理工作,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置换;
3.1.2.2 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规定,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处理等;
3.1.2.3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必须进行气体化验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面具,并设置气体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进行氧气、煤气等气体进行检测,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含氧量应大于19.5%、煤气CO浓度小于24PPm,合格后方可佩戴氧气及一氧化碳检测仪进入容器;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1.2.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点内; 3.1.2.5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配备安全专用工作及检验监测设施;
3.1.2.6 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3.1.2.7 受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必须采用强制通风; 3.1.2.8 作业空间内温度应符合人体作业要求。
3.1.2.9 受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1.2.10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必要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3.1.2.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为12V且绝缘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3.1.2.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必须填写《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制定安全措施,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护人。
3.1.2.12.1 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安全措施的现场落实,并对其落实情况负责。
3.1.2.12.2 作业现场监护人要求:
a)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处理异常情况,掌握基本急救知识;
b) 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c)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设施、报警装置,并坚守岗位。 3.1.2.12.3 各部安全管理部门对检修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批准,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12.4 进入受限空间要遵循以下原则:
a)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空间相关的试压、试验及交叉作业;
b) 未办理《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c) 作业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不允许作业;
d) 无现场监护人不允许作业; e) 禁止超时作业;
f) 禁止在受限空间内用易燃、易爆油品清洗设备和工具; g) 作业人员不允许在不明情况下进行盲目救护;
h) 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报告,以便查实和分析处理。 3.1.3 《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填写要求
3.1.3.1 《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由作业单位办理,并经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审批,所列项目必须逐项填写,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工作票。
3.1.3.2 工作票有效期24小时,经部主管安全领导现场作业条件确认签字后可延续24小时,超出时限的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证。工作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作业人员,由监护人保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单位安全部门留存。
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
作业单位: 作业人姓名: 监护人姓名: 现场负责人: 设备名称: 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地点: 具体进入及撤出时间: 安全措施: 1、作业前专人与主控岗位人员联系确认,执行操作牌制度□ 2、进入受限空间前确认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可靠断开□ 3、通知煤气救护站人员现场取样、化验分析,开具合格空气化验单□ 4、作业前人员、工具材料登记,作业后清点、无遗留□ 5、作业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必须采用强制通风□ 6、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安全行灯电压为12V且绝缘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7、作业出入口内外无任何障碍物□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配备(CO、氧气报警仪等)□ 9、现场设专人监护,保障安排作业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在出入口处与作业人员始终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作业内容: 其他安全措施: 物质分析数据: 分析人: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作业区域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1、检修项目检修完成。( ) 2、此次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工器具无遗留现象。( ) 作业完成3、受限空间可以封闭,允许准备试车。( ) 确认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收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2份,第一联交作业人员,由监护人保存备查;第二联由安全部门留存
本表仅为进入设备内部的许可凭证,如涉及动火或其他作业,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进入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办理流程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 1、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填写《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 2、制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报作业区域管理单位审批。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单位 审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审批《受限空间检修工作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 落实安全措施后实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