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第6.0.12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第6.0.13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第6.0.14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在一个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直线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直线接续管之间及直线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i)lj-35 铝绞线
(ⅱ)lgj-35 钢芯铝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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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lgj-240 钢芯铝绞线
图6.0.9 钳压管连接图
1、2、3 …表示压接顺序 a-绑线; b-垫片
第6.0.15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度;孤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1档。 二、当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1档。 三、当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各选择1档。 第6.0.16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紧线孤垂应在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2.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mm。
第6.0.17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应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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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18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孤垂宜一致,在满足弧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00mm。
第6.0.19条 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 第6.0.20条 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二、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三、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部分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表6.0.21 绑扎长度值
第6.0.21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伏度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
第6.0.22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采用悬垂线夹时,绝缘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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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地平面。特殊情况下,其在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倾斜角,不应超过50。
第6.0.23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距离的误差不应大于±30mm。 第6.0.24条 10~35kv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涂电力复合脂。
第6.0.25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具。 二、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5的规定。
三、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 表6.0.25 绑扎长度值
四、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第6.0.26条 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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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
第6.0.27条 1~10kv线路每相引流线、引下线与邻相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1kv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mm。
第6.0.28条 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35kv时,不应小于600mm;1~10kv时,不应小于200m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100mm。
第6.0.29条 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架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展放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 二、导线固定应牢固可靠,当采用蝶式绝缘子作耐张且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0.21条的规定。 三、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 第6.0.30条 沿墙架设的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支持物牢固可靠。
二、接头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缠绕绝缘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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