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技术标准 (2011版)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中心研发部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2011年12月30日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校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参加讨论认定人员:
目录
总则
第一部分 总图设计
第一章 规模等级.模式与主要配套指标 第二章 总平面规划要点 第三章 公共设施规划要点 第四章 营销体验区规划要点 第五章 小区内交通系统设计要点 第二部分 建筑专业 第一章 万科现有风格纯化 第二章 住宅技术要求 第三章 会所技术要求 第四章 配套商业技术要求 第五章 地下车库技术要求 第六章 建材选用标准 第三部分 结构专业
第一章 各类建筑的结构形式及材料限额标准 第二章 结构设计总则 第三章 材料选用范围 第四章 各类建筑的具体要求
第五章 填充墙中构造柱、圈梁、过梁的布置原则及配筋要求 第四部分 给排水专业
第一章 住宅技术要求(未含超高层) 第二章 会所技术要求 第三章 配套商业技术要求 第四章 地下车库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暖通空调专业 第一章 住宅技术要求 第二章 会所技术要求
第三章 配套商业技术要求 第四章 地下车库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电气专业 第一章 住宅技术要求 第二章 会所技术要求 第三章 配套商业技术要求 第四章 地下车库技术要求 第七部分 室内专业 第一章 会所技术要求 第二章 住宅公共部位技术要求 第三章 营销样板房技术要求 第四章 精装修房技术要求 第八部分 景观专业 第一章 景观等级分类 第二章 景观构成 第三章 不同风格景观要求 第四章 景观设计要求
总则
一、编制目的
1. 结合万科房地产集团独有的开发模式和经验,通过对国家标准未涉及到的总结提炼形
成了万科住宅统一技术标准。本标准针对万科住宅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编制,作为设计研发三创工作第一阶段核心成果。
2. 该标准将作为集团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依据,与成本标准、营销标准共同构
成万科产品标准。
3. 该标准每年修订一次,由研发中心负责起草、修订,技术决策小组审核,各相关中心、
项目公司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万科地产集团开发的住宅项目,承接万科地产集团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按照本措施和当地的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统一现场施工程序化做法,提高住宅开发绿化建造质量。
三、总设计要求
1. 施工图设计单位应作为设计总包,配合市政设施配套专项设计,汇总管网综合图;配
合各设备专业厂商完成专项设计;配合室内外精装修等专项设计,完成审核,并盖章出图。同时包括各项专业厂家二次设计的审核工作。
2. 正图及每次修改图纸编号必须注明版本与日期以便图纸查阅、区分和存档。 3. 方案设计单位要提供建筑外装材料一览表,要提供外立面造型的重要节点详图。 4. 住宅结构专业应当按照户型要求进行结构优化
5. 方案设计单位及其施工设计单位在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平面图及立面图上标明雨水
管,阳台落水管的位置。
6. 建筑专业要协调各专业保证净高要求,各专业要表达开关、插座、管井、箱、柜、雨
水口、地漏、洁具、集水坑等的定位。 7. 管线综合与景观设计要同步进行,密切联动。
第一部分 规划总图设计
第一章 规模等级.模式与主要配套指标
1.规模等级
分类 城郊超级大盘 城郊中等大盘 城郊普通大盘 规范类型 城市片区规模 居住区规模 大小区规模 人口规模(人) 10-20万 3-5万 1.2-1.8万 户数(户) 3.0—6 .4万 1.0—1.6万 0.4—0.6万 用地规模(公顷) .>150 60-150 20-30 建筑规模(万平方米) >200-300 60-150 30-50 2.超级大盘规划结构
分类 高开放性布局 中开放性布局 低开放性布局 布局结构 片区+组团级街坊 片区+小区级街坊 片区+居住区+小区+组团 物业基本单位 组团级街坊 (6-12万) 小区级街坊 (15-30万) 小区 网状道路形态 城市主次干道—组团级道路 (宽度借鉴小区级道路) 城市主次干道—小区级道路 城市主次干道—居住区级路 3.道路等级
分类 城市主次干道 居住区级道路 小区级道路 组团级道路 宅间小路 距离(米) 0.7-1.5km — — — — 道路红线或建筑控制线之间(米) 30-50米 红线≥20m 建筑控制线间≥10或14(采暖区) 建筑控制线间≥8或10(采暖区) 路面宽度(米) 3.75mx4(6) 9-12 6-9 3-5 ≥2.5 通行模式 过境 过境 过境或非过境 非过境 非过境 - 4.配套商业等级
分类 大型商业中心 (超级大盘) 中等商业中心 (中等大盘) 街坊商业 (普通大盘) 基本商业面积 6-12万平米 基本设置业态 大型商场+步行街区+酒店/酒店公寓 中型商场+步行街区+(酒店/酒店公寓) 沿街商铺或沿街商业内街 基本设置业态 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文化娱乐、餐饮 2.5-3万平米 总建筑面积的8-15% 超市、便利店、医药店,菜市场、餐饮 便利店、餐饮店,生活服务业 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 配套业态 旅游、金融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 对10万人以下的超级大盘,大型商业中心与中等商业中心整合即可 5.会所面积与数量
项目规模 超级大盘 中等大盘 普通大盘 会所总面积 S总建x0.04-0.06 单个会所面积与数量 6000-8000;按照居住区数量设置1个 备注 有五星级酒店和大型S总建x0.07-0.10 4000-6000;每个居住区规模设置1-2个 商业中心,可折减相应功能面积 S总建x0.10-0.15 3000-5000;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