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砌筑工程
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由于本工程是剪力墙结构,随着建筑物的上升,砌筑工程也随之紧跟,四周散墙砌筑,操作人员站在室内操作,在室内砌筑超过1米以高的砌体搭设挑台上铺不小于60公分宽的两块跳板,厚度为5cm左右,一块站人,一块放砖,但堆砖不得超过两皮砖,并分布均匀,搭设挑台的材料用钢管或较粗的钢筋制作成型,砌筑时砍砖应面朝内,不准朝外,室内推车拉砖,应注意过道拐弯时小车挤手,推运时不得倒退,装砖时应先取高后取低处。在冬季砌筑时,架子上有过冰霜或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雨天及每天下班后,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施工人员在操作时,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度垂直等工作。在同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
十三、 装饰工程
1、
抹灰:
本工程室外抹灰施工人员站在架子上施工作业,室内抹灰搭设临时架子后才可施工作业,在架子上操作时,工具和材料必须设置稳当,不许随便乱扔,在操作前根据天气情况对操作部位应认真检查,在架子上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封闭隔离措施,室内抹灰所搭设临时架子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搭设,架子上堆放挑板应两端固定牢固,不得搁置在门窗、管道上,抹顶棚时注意灰浆测落眼内。所用的机具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保护,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牢固可靠。 2、
油漆、玻璃工程:
进入施工现场的油漆放置单独设立固定场所,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挂上警告标志,在配料或提取时不得吸烟,使用过的清油、清漆、棉纱不得随便乱丢,外墙涂料时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叉工作,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医院治疗。搬运玻璃时戴好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不准将碎玻璃随意乱抛。
十四、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由于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主可进行施工。对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方可使用。 (一)、支撑和拆卸模板时的悬空作业
(1) 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
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
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用马凳操作。
(3) 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凌空
构筑物的模板,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措施予以防护。
(4)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二)、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必要的脚手架和马
道。
(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应搭设操作
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绑扎悬空大梁钢筋,必须在支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 绑扎支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
下。3m以内的柱子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预先绑扎好,然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 高空或深坑绑扎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
道。
(三)、浇筑混凝土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 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
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
仓,不口应先封闭,并搭设脚手架心防人员坠落。
(3) 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持好安全带,
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门窗工程中的县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 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
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 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应挂安全网。无安全
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该在
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十五、 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
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 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
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
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
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