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井工程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合同书
甲方: 乙方: 1、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定义与解释
2.1 违法、违章、违规: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环保规章、标准,违反安全、环保规章的行为。 2.2 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2.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2.4 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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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 3.2 工程地点: 3.3 工程内容: 3.4 工程承包范围: 4、合同期限:
该录井工程HSE合同期限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5、对乙方录井工程HSE要求:
5.1 录井工程应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安全措施(乙方应在录井工程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努力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 5.2 遵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石油勘探与生产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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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5.4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设计中制定专门针对HSE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保障措施,在工程开工前一并提交甲方审查。
5.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有关钻井生产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以及HSE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执行。
6、录井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险危害:
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录井工程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6.1爆炸、火灾、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6.2 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6.3 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所发生的急性中毒、人身伤害事故。
7、生产安全、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
7.1 在录井承包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合同第6.1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2录井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整个录井工程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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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原因对本合同第6条所述的危险危害未加以消除而带来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损失自担。
7.3 在同一井区进行录井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其他工程服务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之间责任不清时,由乙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4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
8、安全标准
乙方应在测井施工作业中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SY 6348—98 地质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SY 6014—94 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定 SY 5190—91 综合录井仪技术条件
SY/T 5788.1—93 石油天然气钻井地质综合录井规程
9、甲方的权利:
9.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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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9.3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录井设施、设备等不具备安全条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项目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9.4有权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9.5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填报火灾、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9.6有权要求乙方保护施工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
10、甲方的义务
10.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2 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
10.3按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的资料。 10.4 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10.5根据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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