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标志 Mine safety signs 自 2009-10-1 起执行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分类 4禁止标志 5警告标志 6指令标志 7路标、名牌、提示标志 8补充标志 9颜色 10矿山安全标志牌的制作与检验 11矿山安全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颜色范围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矿山安全标志牌制作图示例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国家标准GB 14161—1993进行修订的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14161—1993《矿山安全标志》。 本标准与GB 1416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修改标志图型、文字11处; b)增加新标志22个; c)取消原标志4个; d)取消原标准“核激发夜光材料”的使用条款(原标准11.2); e)在附录A中取消了原标准中的色品坐标、色品图、逆向反射系数表,代之以GB 2893《安全色》中的相关表、图。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兖州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盛初、王捷帆、陈昌、陈国瑞、倪兴华、王登刚、莫志中、杨树民、余致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161—1993。 矿山安全标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传递安全警示信息的主要标志。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各类矿山对安全标志的设置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AQ 1017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 3 分类 3.1 矿山安全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补充标志两类。 3.2 主标志 3.2.1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 3.2.2 警告标志: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 3.2.3 指令标志: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 3.2.4 路标、名牌、提示标志:提示人们目标方向、地点的标志。 3.3 补充标志 补充标志是主标志的文字说明或方向指示,它只能与主标志同时使用。 4 禁止标志 4.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状为带斜杠的圆环,如图1所示。 4.2 禁止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斜杠,黑图形符号。 图1 4.3 禁止标志的基本尺寸应根据最大观察距离(L)确定,按表1选取。 表1 禁止标志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的关系 单位为毫米 4.4 禁止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禁止标志的种类、名称、设置地点及说明见表2 表2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5 警告标志 5.1 警告标志的基本尺寸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如图2所示。 5.2 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形符号。 图2 5.3 警告标志的基本尺寸应根据最大观察距离(L)确定,按表3选取。 表3 警告标志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的关系 单位为毫米 5.4 警告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警告标志的种类、名称、设置地点见表4。 表4 表4(续) 表4(续) 表4(续) 表4(续) 表4(续) 表4(续) 6 指令标志 6.1 指令标志基本形状为圆形,如图3所示。 6.2 指令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形符号。 图3 6.3指令标志的基本尺寸应根据最大观察距离(L)确定,按表5选取。 表5 指令标志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的关系 单位为毫米 6.4 指令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指令标志的种类、名称、设置地点见表6。 表6 表6(续) 表6(续) 表6(续)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12-11发布 提出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兖州煤业(集团)有限责任起草单位:公司、山西焦煤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 批准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矿山安全标志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