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NZ006-2015 质量奖惩管理 (0次)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各部门质量职责,强化过程控制,增强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控制文件的执行力度,消除质量通病,理顺验收关系,严肃三级验收纪律,扭转施工过程中不良质量意识,通过强化质量管理责任,加大对工程质量关键环节的管控,全面落实基建质量管理责任。加大质量工作考核评价,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XX光伏工程施工质量。实现项目部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化,确保体系有效持续运行,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工程高标准达标投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XX光伏发电工程中,我公司施工范围内的相关部门、专业公司和个人。 3、编制依据
3.1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2 公司程序文件
3.3 各专业公司施工合同及质量协议书 4、管理流程 4.1 质量奖励流程
申报工程质量业绩或管理成果,施工责任单位进行申报,质量检验科核实,报总工程师审查,由执行经理签署批准意见,奖励按本管理制度进行发放。项目部主管领导根据现场质量情况建议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的,由质量检验科负责实施。 4.2 质量处罚流程
质量管理出现失控,造成一定程度后果,按照本制度的有关处罚条款,由质量检验科质检员开具质量罚款通知单,质检科部门领导进行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进行审定,由执行经理签署批准意见,专业公司质量罚款3 日内交质量检验科,逾期未交付按双倍处罚金额通知镇江公司财务部门直接从工程款予以扣除,并在最终工程决算时对质保金支付予以考核。项目部主管领导根据现场质量情况建议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的,由质量检验科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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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管理奖项 5.1 质量监督检查阶段奖
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的评价是体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一项衡量指标,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对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由质监站组织的各专业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在质量监督报告中,对质量管理及现场工程实物质量给予较高评价,受到好评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检验科申请,总工程师审查通过后,执行经理对绩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500 元嘉奖,对质量工作突出业绩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经理将给予200~1000 元奖励。反之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对直接责任的单位个人予以100~1000 元的罚款。根据监督检查报告,对相应的责任单位质量管理指标进行考核。 5.2 外部好评奖
外部好评是体现项目部管理能力重要标志,也是对施工部门工作业绩的认可,因此 对得到外界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一定要给予奖励。设立外部好评表扬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形成浓厚的质量管理氛围。外部表扬以书面形式为主,工程实体质量优良,质量管理绩效显著,得到业主方书面好评,项目部考评确认。执行经理对获得外部表扬,质量管理绩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 元嘉奖。 5.3 专项质量绩效奖
责任单位始终把质量通病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按成绩大小,对取得显著业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200~2000 元质量绩效奖。反之,由于质量管理措施不到位,屡次发生质量通病,责任单位个人要按质量通病管理办法进行处罚。返工费用由专业公司自行负责。并及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落实预防措施。 5.4 履行质量职责奖
各级质检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自己管理的项目上,确保过程控制有效,工程质量没有质量投诉和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得到外界好评的,给予100~1000 元的奖励。反之,对验收不严、谎报情况对公司信誉产生较坏影响的,罚相关人员各100~1000 元。对质检人员考核一般按季度进行,质检员本季度工作进行小结,由质检科对质检员工作进行初评,项目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执行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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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质量验收资料专项奖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的具体体现,资料应该在施工过程中形成而非突击补 做。施工技术资料质量做为质量控制的一个方面,质量验收前应形成相关自检记录,验收完成后三天内应将验收记录表、施工技术记录、签证形成并报监理、业主审核,一周内资料进行归档管理。质量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记录表、施 工技术记录、签证、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文件、质量问题的处理与反馈。资料的格式、要求应符合项目部竣工资料管理的相关要求,应注重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资料中应消除资料质量通病,改变以往工程中重实体质量而轻视资料质量的不良习惯。资料专项奖评比可结合日常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出优秀奖二名,同时也应评比出相对比较差的1~2 名,对于被评为优秀奖给予100~500 元奖励,差的给予100~300 元处罚。 6、质量处罚项目 6.1 验收管理
强化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进一步做好三级质量 检查验收工作,杜绝验收并级现象,把好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关,稳定提高监理、业主验收的一次通过比率,增强监理和业主对我们施工质量的信任感;规范临建工程和安全相关临建工序的质量控制,完善临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做到专业检验、及时验收。
6.1.1 为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到位。班组不自检,不填写相应的施工技术记录,罚专业公司和项目部分管技术员50 元/人;
6.1.2 申请三级检查的项目要做到一次合格,以提高验收一次通过率。三级验收没有通过,处罚专业(公司)质检员及技术员(或专管员)50 元/人;重复验收不通过加倍考核。
6.1.3 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部专(兼)职质检员、技术员、专业公司配合验收人员无故未到现场参加联合检查,罚款50 元/人;
6.1.4 由监理、业主参加的验收未合格的,处罚质检科分管质检员50 元/人,罚专业公司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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