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想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
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即自我评估,要求每个团员认真学习《团章》,根据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在团内生活中的表现情况,逐一检查,肯定自己的成绩和进步,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实事求是地评价,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自我评估办法可按既定的方式进行,不作统一规定。
3.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后,其他团员进行评议。团员间互评应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勇于肯定其他团员的成绩,并指出其不足,严肃认真地开展评语与自我批评。团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团员作出综合性的评价,交团总支审核,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镇团委。
4.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基层团组织部根据团员教育评议表为由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中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经教育可合格的团员,其注册时间暂缓三个月至半年,基层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其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能进行团籍注册,经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留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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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做出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的决定。被开除团籍的同学,基层团组织应将其相关资料报镇团委。任何评议结果均应在团员证备注栏中说明。
5.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 团员评议结果可分为五种类型: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可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各团总支应择优予以表彰或报镇团委备案,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
二、各类型团员标准 (一) 合格团员
1.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遵守法规校纪,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行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的现象。
3.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礼貌待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集体观念。
4.自觉增强团员意识,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团内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5.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完成作业,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一年内补考次数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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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年内无受过校、系或团内处分。
(二)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高。有较好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处处以身作则,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
2.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严格以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种有益的活动中能团结同学,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并按时缴纳团费;
3.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团结同学,在学习、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打架斗殴、舞弊、参赌等违纪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学年内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及处分;
4.道德品质优秀。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热爱劳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模范作用好。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
6. 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积极向上,专业知识扎实。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该年度曾受校、系或团内开除团籍以下处分,但能够积极参加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有改正和进步表现,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后进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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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
三、具体要求 1.教育评议对象: 全镇范围内的团员。
各基层团总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
3.开展教育评议前必须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工作到支部”。
4.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基层团组织必须作好工作总结上报镇团委。
5.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补办申请,经基层团组织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学院团委进行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
6. 对于团支部中的非团员,团支部需加强联系和培养,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非团员,各基层团组织应加大发展力度,将其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7.暂缓注册对象为:
年内受团内行政处分的团员;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团员;无故不参加评议注册活动的团员。
8.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半年。凡暂缓注册的团员,要在此期间纠正错误。对极少数经教育不改正的不合格团员,团组织需视情况予以处理。在暂缓注册期间犯有严重错误的,要根据团内有关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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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团纪处分。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具体分析和严格区分各类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直至开除团籍。不愿意接受团的纪律约束而明确要求退团者,同意其退团。
篇三: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 一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 教育评议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基层团支部在本年度第四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时间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为一周左右,方法应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具体可按以下四步进行:
1、学习教育。 2、个人总结。 3、民主评议。
4、表彰处理。 团员教育评议的目的 1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进行民主评议,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纪,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2 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开展生动的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3对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主要是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明确前进的目标。 二 团员教育评议要求作为团员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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