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工段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方针、公司及工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科内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与初步评价、应急演练; 3.组织实施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实现本科管理目标及指标; 4.组织科内安全、“6S”现场管理;
5.组织科内可完成的改进项目和工厂外协项目实施。 生产工段员工职责
1. 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方针、公司及工厂规章制度培训,确保学习效果并执行;
2.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
3. 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4. 工作前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工作中要互相监督,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劳保用品,爱护机械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
5. 参与“6S”现场管理、应急演练;
6.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交接班制度。 7. 自觉接受违章纠正教育、安全监护;维护工厂正常的生产交通秩序;
8、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立即抢救,并及时报告领导,要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都不得隐瞒或谎报。
9.执行各自科长、各专业核心小组安排的整改工作任务。 兼职安全员职责
1.兼职安全员在工段(科)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科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工段(科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工段(科)长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工段(科室)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工段(科)长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9.负责工段(科室)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