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5.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 定 录取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有关职 前训练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 处理应征资料及做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十、任用 (一)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录用名单发给 “报到通知单”,提醒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3张; 5.户口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扶养亲属申报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二)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三)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力资源部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验收其应缴资 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签发人
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责任人签名 人力资源部工作细则 GLWA011 页码 7-6
(四)人力资源部随即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下列顺序,逐项协助办理 :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领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五)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 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 序单上签章交回人力资源,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六)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异动记录簿”; 2.登记人力资源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请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保 管。 十一、对保 (一)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二)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三)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四)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力资源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签发人
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责任人签名 人力资源部工作细则 GLWA011 页码 7-7
十二、试用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表”, 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 表顺序,逐级考核。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三)人力资源部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2.调(升)职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异动作业; 3.薪资变更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 (四)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 (五)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 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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