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学(上)
第六章存货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取得存货(重点) 第三节发出存货(重点) 第四节存货的期末计价 第一节概述
一、 存货的定义 二、 存货范围的确认 三、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四、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科目(重点) 一、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材料 (2) 在产品 (3) 半成品 (4) 产成品 (5) 商品 (6) xx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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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的在
一、 存货的定义 在产品VS半成品 ――是否验收入库P212 产成品VS商品 --- 是否存在加工环节
XX材料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二、 存货范围的确认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该存货包含的经 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定存货范围的基本原则是看与存货所有权相联系的报酬和风险是否已 经转移给
企业。
所有权形式上的转移并不意味着风险和报酬实质上的转移,为此我们需 要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
二、存货范围的确认
(一) 目的地交货与起运点交货
存货物理位置的转移并不一定意味着法定所有权的转移 精选资料
1) 目的地交货:在这批物品到达目的地之前都归卖方所有。 2) 起运点交货:这批物品起运后,就归买方所有
(二) 委托代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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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理位置已经从委托方转移到受托方 2) 但其风险和报酬仍归委托方所有
3) 仍应在委托方的存货范围之内,法定所有权并未转移。
(三) 附回购协议的销售
1) 甲方将物品 销售”给乙方,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以特定金额赎回 2) 风险和报酬仍归甲方所有
(四) 分期付款销售
1)在分期付款销售中,在买方付清所有货款之前,卖方通常会保留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2)但如果卖方能够合理估计坏账比率,则可以将其确认为销售
三、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略)
存货的盘存方法主要有定期盘存制(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一) 定期盘存制 本期发出的存货数量
二期初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期末存货的数量
(二) 永续盘存制 期末存货数量
二期初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本期发出存货数量
四、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科目
工业企业: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 包括材料
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等。
商品流通企业:一般采用进价法和售价法,有关会计科目主要是
品” 在途物资”和 商品进销差价”等。
库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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