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
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 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期初净资产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净资产增值率?280万?100万?100%?180% 100万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