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
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白山政办发[2015]12号 【发布部门】白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6 【实施日期】201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2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白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1 / 2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裘会文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广辉担任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金宝、刘锐、张建波、王安民、辛泳光、吴世泰,市法制办公室主任李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素霞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解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科教文卫体改革组、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行政执法改革组8个专题组以及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白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素霞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公室主任李明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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