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艺术特征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生活并积极影响人们心理的一种艺术。音乐即能够具体的表达人们的情感状态,也能够表现与感情有关的概括性思想。音乐艺术作为一种意识现象,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是一种人际间精神交流的手段。每件音乐作品都是一种感情的表达与诉求,但是音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有其自身的独特方面,如它以单纯的乐音作为物质手段惟以直接体现概念、判断、推论等抽象的概念性内容来直接诉说人类的理性世界,但是它却可以体现感性的、具体的感情内容来诉诸人的感情世界。
所以音乐艺术具有与其他艺术不同的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特征。 一、音乐反映现实的特殊性
音乐通过声音塑造音乐形象,来表现一定的情感,反映一定的现实生活,是音乐艺术显著的审美特征之一。但在中外音乐美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则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十九世纪奥地利音乐评论家汉斯立克认为:“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运动的形式。”俄罗斯现代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认为:“音乐无力表达任何东西,我的音乐不表现任何现实。”我国古代音乐家稽康则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等。但从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来说,音乐艺术同其它艺术一样,是现实生活的反映,也具有一定的内容。然而也不能否认,音乐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有其自身的特殊,因为它不是再现描绘客观生活过程和具体事例,而是音乐家情感的直接抒发和涌流。它不像绘画、雕塑、小说、戏剧等那样直接、具体的描绘生活。音乐反映生活是间接的。是音乐家对生活有了感受,让音乐把这种感情用音响
表达出来,而不是去表现产生这种感受生活的本身。如阿炳的《二泉映月》抒写了他在旧社会长期痛苦的流浪生活的思想情感,人们可以从乐曲中体会到阿炳的凄凉身世,却不能听出在阿炳一生中具体所经历的事情。有些描写生活本身的音乐,其目的还是为了通过生活本身去表现由此引起的情感,因此以情动人是音乐的特征之一。因为它通过音响传达了音乐创造者的情感。这种情感同样通过音乐感染听众,在听众的头脑中发生了共鸣,产生了和音乐家体验过而且予以表现的情感。
二、音乐是诉诸于听觉的“时间艺术”
音乐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时间上的流动来创造艺术形象,传达思想感情,表现生活感受的一种表现性的时间艺术。音乐形象不占有空间,它是在时间中运动发展的;它不像造型艺术和美术作品那样在时间中持续不变,而是在时间中进行,通过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陆续显示而发展着,直到最后一个部分显示完毕之后,才为听者提供出作品的整个音乐形象。贝多芬的《爱格蒙特》序曲持续八分钟;他的《第九交响曲》持续一个小时,就是音乐诉诸于听觉的“时间艺术”的有力确证。正像黑格尔所说:“听觉否定物质的静止状态和空间性,而声音随声随灭,又否定了本身,音乐就是这种双重否定中使人感受到物体内部的震颤,成为了一种符合内心生活的表现方式,耳朵一听到它,它就消失了,所产生的印象就马上刻在心上了,声音的余韵只在灵魂最深处荡漾,灵魂在它的观念的主体地位被音乐掌握住,也转入运动的状态。”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音乐才能对人的感情产生强大的震撼作用。 三、音乐长于抒情
在所有的艺术中,音乐能够最直接和最强烈地抒发人的情感和情绪,无需通过其他任何中间环节,直接感动听众的心灵。音乐与感情的联系是最直接、最能激发和表现情感的,所以它是长于抒情的艺术。相传我国古代大音乐家“于伯牙”跟他的老师学琴多年,也只得其技,而缺乏感情,琴声不动人心弦,为此他的老师把他带到蓬莱山下,让他独自一个人在孤岛上,听着海涛拍岸、看着山林杳冥、听着群鸟悲号,从而引起他无限感慨,于是操琴,充满感情的创作一首《水仙操》抒发了他对寂寥生活的感受。再如我国当代流浪艺人出生的音乐家华彦钓,他的名作《二泉映月》,在清幽婉转的旋律中流露出深沉的哀怨,如泣如诉。他倾心演奏的这首音乐曲,就是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的体验的结晶,这里面饱含着他的悲苦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音乐艺术与其它艺术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音乐总是倾向于同其它各类艺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情况在其它艺术中,没有达到像音乐艺术所达到的那样高的程度。音响结构本身缺乏内容的单义性,这就决定许多音乐体裁中有的同绘画结合,有的同语言结合,有的同舞蹈结合,有的则同戏剧结合。在音乐教学领域借助绘画的视像性和具体性,让学生眼观耳闻、产生联想、拓展思维,如身临其境般在愉快的气氛中更好地理解音乐情感。音乐与语言结合得像“歌剧艺术、艺术歌曲”等,通过二者的结合,用人的精神体验过音的性质、高度、力度、色彩的变化,通过休止、重音等表现出来。民歌小调寓言中的音乐因素,直到今天也是非常重要的。音乐与舞蹈结合,则更能表现出舞蹈的律动;音乐与戏剧的结合则更能渲染戏剧艺术的诗意等。而音乐由于同其它艺术
形式的结合,使音乐在反映现实上所缺乏的客观性、具体性,或从歌词方面,或从舞台因素方面得到了辅助,但是,“音乐在这样的综合体中不是第二位的。不仅是对歌词或舞台动作起补充作用,相反,音乐在这里是基本的主要因素,而唱词只是对音乐表现进行解释,加以具体化。揭示音乐本身所表现的情感心理基础”,人们去音乐厅听独唱音乐会,不是为了去了解歌曲本身;人们去欣赏歌剧,也不是去了解脚本,而是去欣赏在脚本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音乐。在这里音乐解释唱词动作。
同时,音乐艺术也是一种流动的声音的艺术。它不像文学、美术、雕塑一样使欣赏者可以直接欣赏到创作者的作品,而音乐艺术需要音乐表演这个中间环节来作为作曲家和听众之间的纽带。所以说,音乐表演是音乐存在的活化机制,无论在何种音乐或音乐行为方式中,音乐表演都使整个音乐活动处于激活状态。因此,音乐的表演作为二度创作,就是再次赋予音响动态结构以生命的形式,即充满着丰富情态意味的音乐运动。
音乐表演是一门对技巧性要求很高的艺术,表演者需经过多年的演奏或演唱训练才有可能表现好音乐,就音乐的演奏讲,能否对乐曲注以生命,往往是演奏能否成功的关键。例如在钢琴艺术中慢乐章的演奏是很见功力的,它既需要理智又需要诗人善感的气质,才能将每个乐句的表现与和声的色彩恰如其分表现出来。钢琴家鲁道夫·费尔古斯尼曾在一次访谈中说过:“我尽量避免使用技巧这个次,因为我给这个词的定义不同于大多数音乐家对它的理解。技巧通常被视为弹奏的速度和准确性,同样,人们也常常认为它与乐曲如李斯特的练习曲、肖邦的练习曲、拉赫玛尼诺夫的协奏曲有关联。但我认为:在弹奏莫扎特某乐段节奏缓慢的乐曲中某个柔和
的音符时,你所需要的技巧并不少于弹奏李斯特狂想曲中某个急风骤雨般的段落。技巧是许多因素结合而成的。这些因素包括:对速度和节奏的掌握、踏板的使用、触键的轻重、段落的处理。显然,如果你要弹奏的是一些很难的乐曲,你就必须使身体各部分协调起来共同为演奏作好一切准备,此外,你还得有某些被人们视为当然的基本知识。”有时,任何一个无生命的音符或乐节都有可能会使其演奏感到无味,而这又可能是最富意味的地方。声乐表演同样如此,歌唱家必须善于把内心深处的情感传送给观众。其演唱并非只是准确无误地表现技巧,而是高度个人化的自我表现,其效果对于听众必须是有意识的。尽管在这方面,人们也都能意识到个人审美情感体验的丰富与艺术修养的完善,直接有益于艺术的表演活动,但不少人往往满足于乐音运动形态上的把握而忽视更高的艺术审美层次。
总之,音乐艺术由于具备上述这些特征,使它在社会精神生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随着我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音乐文化生活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因此,我们理应充分重视和发挥音乐艺术的社会作用和审美作用,不断提高人们的音乐欣赏、审美能力,从而使音乐艺术在人类的精神文明建设中绽放出更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