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院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财会文件材料,必须反映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财会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充分考虑财会档案的类型特点。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工资清册等方面。具体范围见附件。
2.归档的重点是会计活动中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类型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九条 归档要求
(一)要贯彻财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学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凭证、账簿、报表等材料,均属财会档案。 2.学院财会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学院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财会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4.财会档案工作应纳入财会部门管理制度,纳入财会工作计划、规划,纳入财会部门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工作的同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档案工作。
5.财会档案工作应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将所编制的财会档案数据贮入计算机中。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料,为学院
进行会计监督、分析、决策和制定教育发展计划服务。 6.要把财会档案工作列入学院发展规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分配等工作条件上给予保证。
(二)要执行如下财会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及归档流程 1.形成积累
(1)学院财会部门领导,在制定财会计划时,要向会计经办人员布置形成积累财会材料的任务,确定本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
(2)财会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要督促会计承办人员,做好平时材料的收集、积累,注意材料的完整、系统和准确。 (3)学院档案部门应了解会计业务,监督、指导、检查财会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 2.整理组卷
(1)学院财会部门为一个立卷部门,分工归口立卷。 (2)坚持财会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原则,财会部门专(兼)职档案员负责将积累的文件材料组卷成册,向院综合档案室移交。
(3)遵循会计核算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其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的组卷原则,将归档的会计核算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各类材料的时间顺序、内容价值、数量,保管期限分别整理组卷。
(4)按照会计年度时间进行组卷,不同年度的会计核算材料不能放在一起立卷。
(5)财会部门将各种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整理,组成一卷
或多卷,每卷不超过200页,厚度2cm为宜。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材料内容,包括责任者、内容和文件类型、名称,用毛笔书写或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7)卷内目录表应用于永久、长期保管的案卷,按规定格式填写,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8)编写页号,每卷页号均从1开始,位置在有书写文字的页上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
(9)对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涉外的原始凭证,应单独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10)备考表记载案卷内材料的缺损、修复、补充、移出、损毁等需要说明的情况。
(11)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易生锈的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要修复。字迹模糊、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12)案卷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粗线装订成册。卷内材料以左下方对齐,在左侧装订。若装订线处有重要批注者,须进行贴边处理。
第三十条 归档验收手续
(一)学院财会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财会档案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送领导批准后,连同案卷集中向学院综合档案室移交手续。
(二)财会部门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验收归档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卷内材料排列、编号、书写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学院综合档案室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
限期改正后归档。
(三)学院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财会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财会部门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四)学院档案部门对违反财会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
第八章 科学研究类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第三十一条 归档单位与归档时间
(一)课题档案由学院科研设备处统一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二)研究课题在鉴定验收两个月后归档;多年性研究课题,可分研究阶段归档。
(三)暂不申报或中断、停止的研究课题,在课题结束或中断、停止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二条 归档范围 (一)确定归档范围的原则
1.归档的科研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院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必须反映科研管理、科研项目(课题)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照顾不同学科、专业的科研文件材料的不同特点和成套性。
4.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研究课题,由主持单位归档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保存自己所承担任务中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并将有关的复制件送交主持单位。如确系涉及协作单位的合法权益,应在协议、合同或委托书中明确其科研文件材料的归属,但协作单位应将承担课题部分的有关档号及案卷目录提供主持单位。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科研准备、研究实验、总结鉴定、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等方面。具体范围见附件。 2.归档的重点是本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特别是研究实验阶段形成的作为研究结果依据的原始材料。
3.取得负结果或因故中断的重要课题的科研文件材料也应归档。
第三十三条 归档要求
(一)要贯彻以下科研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凡在科学研究管理和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科研档案。
2.科研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3.科研研究工作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纳入科研计划、规划、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之一,与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实行科研工作和建档工作“四同步”管理。即下达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