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套管,完成沉降板的埋设工作。
③测量埋设就位的沉降板测杆杆顶标高读数作为初始读数,随着路基填筑施工逐渐接高沉降板测杆和保护套管,每次接长高度以0.5m为宜,接长前后测量杆顶标高变化量确定接高量。金属测杆用内接头连接,保护套管用PVC管外接头连接。
④接长套管时应确保垂直,避免机械施工等因素导致套管倾斜。 位移边桩:在两侧路堤坡脚外2m及12m处各设一个位移观测边桩。位移观测边桩采用C15钢筋混凝土预制,断面采用15cm×15cm正方形,长度不小于1.5m。并在桩顶预埋半圆形不锈钢耐磨测头。边桩埋置深度在地表以下不小于1.4m,桩顶露出地面不应大于10cm。埋置方法采用洛阳铲或开挖埋设,桩周以C15混凝土浇筑固定,确保边桩埋置稳定。完成埋设后采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边桩标高及距基桩的距离作为初始读数。
剖面沉降管:路基基底剖面沉降管在地基加固施工完毕后,填土至0.6m高度碾压密实后开槽埋设,开槽宽度20~30cm,开槽深度至地基加固表层顶面,槽底回填0.2m厚的中粗砂,在槽内敷设沉降管(沉降管内穿入用于拉动测头的镀锌钢丝绳),其上夯填中粗砂至与碾压面平齐。沉降管埋设位置挡土墙处应预留孔洞。沉降管敷设完成后,两头应砌筑观测坑,并加设盖板,以方便观测及对孔口进行长期保护,并做好坑内及其周围的排水。并于一侧管口处设置观测桩,观测桩采用C15素混凝土灌注,断面采用0.5 m×0.5 m×1.0m。待上部一层填料压实稳定后,连续观测数日,取稳定读数作为初始读数。
采用横剖仪和水准仪进行横剖面沉降观测。每次观测时,首先用水
准仪测出横剖面管一侧的观测桩顶高程,再把横剖仪放置于观测桩顶测量初值,然后用横剖仪测量各测点。区间每2.0m测量一点,车站内测点间距可为3.0m。
7.1.3.2桥涵沉降变形点
桥墩均设置承台观测标、墩身观测标;每个桥墩均设置承台观测标、墩身观测标。
承台观测标:
设置两个观测标,观测标-1设置于底层承台左侧小里程角上,观测标-2设置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
墩台身观测标:
①当墩高(指承台顶到垫石顶的距离)大于14米时,需要埋设2个沉降观测标;当墩高小于14米时,只需要在墩身(线路右侧)埋设1个沉降观测标。
②桥墩标一般设置在墩底高出地面或水位0.5m左右。当墩身较矮立尺困难时,桥墩观测标位置可降低或设置在对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桥台观测标分别设在台帽及背墙两侧(横桥向),数量不少于4个。特殊情况可按照确保观测精度、观测方便、利于测点保护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位置。桥墩上观测标的具体设置位置见下页。
③预制简支梁每30孔梁需要在1孔梁上设置梁体徐变观测标,现浇简支梁及连续梁都设置徐变观测标。简支梁的一孔梁设置观测标6个,分别位于两侧支点及跨中;连续梁上的观测标,根据不同跨度,分别在支点、中跨跨中及边跨1/4跨中附近设置,3跨以上连续梁中跨布置点相
同。观测断面元件布置如下图。
承台与墩身观测标设置图(墩高>14米)
涵洞观测标:每座涵洞均要进行沉降观测,每孔设置8个观测标,分别设在两侧边墙上,位置为进出口及左右线中心顶板底以下0.5m左右。观测断面元件布置如下图。
涵洞沉降监测剖面元件布置示意图(单位:米)顶板沉降观测-1(5)沉降观测-2(6)沉降观测-3(7)沉降观测-4(8)入口涵身最外涵节边界线左线设计线右线设计线出口涵身最外涵节边界线底板
7.2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便于监测观测点的位置。
7.3为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需要定期进行复测,一般地区按每6个月进行1次,在区域沉降地区每3个月进行1次复测;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工作基点变化也应及时进行复测。
7.4在区域沉降地区内,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两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
7.5观测网复测后,测量数据处理应及时采用新的工作基点标高,直至下次复测为止。
7.6观测网复测资料必须单独整理归档。 八.沉降观测具体要求
8.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应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
不得少于两个。
8.2水准仪使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在现场进行提示并进行重测。
8.3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 m,前后视距累积差≤6.0 m,视线高度≥0.5m;对个别观测标设置高度比较高,造成仪器视线高度超过0.5m的限差规定情况,视线高度限差可调整为不大于0.3m。测站限差: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 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 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8.4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⑴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⑵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路基,桥梁梁部、墩台身沉降观测水准路线见下图。 路基沉降观测水准路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