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质监系统第三届技术机构技能大比武
暨青工技能竞赛决赛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质监系统第三届技术机构技能大比武暨青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浙质联发[2010]11号)(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的通知)安排,省局联合团省委举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第三届技术机构技能大比武暨青工技能竞赛决赛(以下简称决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决赛日程安排
决赛定于9月27日—29日在杭州举行。
9月27日: 各代表团报到,领取相关材料,召开预备会议,选手熟悉比武场地、仪器;
9月28日上午:举行大比武决赛开幕式;进行理论知识竞赛;各市分会场同时举行“检测技术知识竞赛”;
9月28日下午: 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1、计量项目【电三表、化学(酸度计)】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2、特检项目(电梯)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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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检项目(微生物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9月28日下午-9月29日上午:质检(食品重金属分析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二、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竞赛
答题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
(1)检验检测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极限值判断、抽样理论等。
(2)专业理论知识,按计量(电学计量、化学计量)、质检(食品理化)、特检(电梯)三个领域分别出题考核。
(3)实验室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等。
(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知识,如《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
2、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由计量、质检、特检专业的参赛选手分别进行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具体为:
(1)计量专业现场操作竞赛选取电学(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化学(酸度计)专业进行技能竞赛。
(2)质检专业现场操作竞赛包括微生物检测、食品重金属分析检测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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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检专业现场操作竞赛选取电梯检测模拟操作与案例分析形式。
3、检测技术知识竞赛
答题形式为笔试,考核范围不含“专业理论知识”,其余同理论知识竞赛。
三、竞赛规则
1、竞赛人员:各市组团决赛参赛选手10名(其中质检-微生物检测及食品重金属分析检测各2名、计量-电三表及酸度计检测各2名、特检-机电类2名)。“检测技术知识竞赛”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市确定,人数比例为各市所辖检验检测机构质检、计量、特检三大领域所有正式持证在岗检验检测人员的50%。
参赛选手要求为从事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工作,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行为,并持有计量检定员、特种设备检验员和质检检验员上岗证的系统在岗人员(包括合同聘用人员)。
2、竞赛形式:决赛参赛人员理论知识竞赛及现场操作竞赛统一在杭州主会场举行(具体竞赛细则附后);“检测技术知识竞赛”在各市分会场举行。
3、竞赛组织:各市局联合团市委负责分会场考场组织及秩序维持;竞赛组委会负责主会场考场组织及秩序维持;省局组织专家组负责现场答题及现场操作试题评分;竞赛组委会负责对主会场及各分会场统一监考,受理争议、裁决并统一公布竞赛结果。
4、检测技术知识竞赛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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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题,质检、计量、特检均答题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标准答题卡答题,电脑阅卷。
理论知识竞赛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答题时间为:质检、计量120分钟,满分100分,特检12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操作技能竞赛要求见相关细则。
理论知识竞赛及现场操作竞赛得分权重4:6,计权个人单项总分为100分。检测技术知识竞赛各代表团质检、计量、特检所有决赛参赛选手得分累加平均+该市检测技术知识竞赛所有参加人员的平均得分计为该市局团体总分(小数点有效位数保留2位)。
四、报名要求及其他
1、决赛:各市局组织参赛人员填报相关表格,对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汇总,于9月20日前将个人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上报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候。同时,请提交参赛人员上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参赛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改变。
2、检测技术知识竞赛:各市落实竞赛会场,原则上质检、计量、特检安排同一会场,同时竞考。会场安排情况连同参加检测技术知识竞赛的人员汇总名单(包括姓名、单位、专业、身份证号)于9月20日前报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准考证,电子发送各市局。
3、食宿:为便于决赛期间的组织管理,各参赛代表团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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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统一安排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费用自理。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团体奖按代表团团体总分得分及“检测技术知识竞赛”的答题平均得分两项总和的高低,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根据竞赛组织工作表现和效果,由竞赛组委会评出优秀组织奖1名。根据参赛选手个人决赛成绩及表现,由竞赛组委会在各代表队中评出质检、计量、特检专业领域优秀个人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优秀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将推荐为省级“青年岗位能手”,并列入我省参加质检总局技能大比武的参赛候选选手。
附件:1、竞赛总则
2、竞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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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竞赛总则
1.各代表团和参赛选手应本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促进提高、团结协作”的比赛精神,遵守大比武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理论知识竞赛和现场操作技能竞赛,竞赛中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参赛选手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考场监考人员同意。竞赛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统一进行,上场顺序按各代表团抽签顺序进行。
3.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所在地,经工作人员核对参赛证后准许进入竞赛区域。未带参赛证或参赛人员与参赛证不符者,不得进入竞赛区域。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赛场。
4.参赛选手在参加理论知识竞赛时,除携带与答题有关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外,不得带入任何资料和书籍。在参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5.现场操作技能竞赛按照各专业竞赛组制定的竞赛细则进行。参赛选手应备齐竞赛细则中要求准备的竞赛器具。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竞赛,操作完成后应将使用的设备、工具整理归位,将原始记录交至工作人员处,并在场内等候,至竞赛时限到后,方可离开操作竞赛现场。竞赛时限到,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拖延时间,经劝告不听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6.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应保持赛场安静,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扰乱赛场秩序的参赛人员,在其现场答题成绩中酌情扣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当即取消竞赛资格。对违反规定,携带技术文件、书籍或夹带小抄,抄袭他人答案、现场操作中讨论交流、对答案等违纪行为者,竞赛成绩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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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竞赛期间,因参赛选手自身原因(如自带竞赛器具不符合要求、操作失误导致样品或设备失效等)导致影响竞赛成绩的或无法继续竞赛,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因工具故障等不可预见事故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重新竞赛或者更换试题等决定。
8.竞赛期间,除正在参赛的选手、大比武组委会成员和技术专家、监考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组委会竞赛组同意,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9.大比武组委会成员、技术专家、监考及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
10. 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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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重金属分析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范围
1、对食品中的重金属元素,即铅、铜、锌、镉、铁、镁、锰、钙中的一种,采用火焰原子吸收法进行元素含量检测。
2、竞赛时适用的检测方法为: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200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4-2003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90-2003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GB/T 5009.92-2003 食品中钙的测定 二、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选定的样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操作,得出测定结果。样品、检测原始记录格式由组委会提供。
2、由抽签决定竞赛排位。每个参赛队两人共同完成2份样品的检测,每份样品同时进行2个平行测定,并同时做空白试验。
计时采取样品前处理(同时配制标准溶液)和上机测定两阶段分段计时方式。 3、各技术专家分阶段分别对参赛队进行打分,各阶段分数之和作为该队实际操作的最后得分,并以此计入该队的团体成绩,该分数1/2计入竞赛个人成绩。
4、参赛选手应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要求自带有关比赛用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未经现场操作评审技术专家允许,不得将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写有与竞赛有关文字的纸条等违规物品带入赛场。
5、现场操作竞赛开始前,组委会已对电热板进行预热升温。 三、评分标准
(一)准确性(共100分)
1、标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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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赛队测得值,与本次比赛样品的已知真值和允许差值进行比较。计4次结果的总分;(40分)
3、每队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20分) 4、测定值落在标准曲线范围内;(5分) 5、样品空白值结果无异常。(5分) (二)规范性和熟练性(共50分) (三)数据处理(共40分)
1、运算过程及有效数字是否正确;(20分) 2、测定结果的偏差分析是否正确;(10分) 3、原始记录卷面是否整洁。(10分) (四)现场提问(共10分) 试验完成后,现场抽取试题回答。
当涉及累计扣分时,扣分项目的分值扣完后不再继续扣分。 四、参赛选手需自备的比武器具
1、从10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配制成标准使用液所需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器皿;
2、样品定容、稀释所需玻璃器皿; 3、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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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范围
1、本次食品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将在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部分选择两项关键操作步骤,进行食品中菌落总数测定和致病菌革兰氏染色现场操作演示,并就操作细节和染色结果给予综合评分。
2、竞赛时适用检测标准为:GB 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和GB/T 4789.28-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二、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选定的产品,按照标准要求,在50分钟之内独立完成操作,并填写染色结果报告单,并将原始记录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2、各参赛队22名参赛选手同时参加竞赛,选手赛位由抽签决定。竞赛时选手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同时开始操作。
3、各技术专家分别对参赛选手评分,技术专家评分即作为该选手实际操作的最后得分,同一参赛队二名选手的得分总和作为该参赛队微生物检测现场操作的总成绩。
4.参赛选手应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要求自带有关比赛设备,但不得携带除允许带入竞赛现场的技术文件外,不得将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文件、写有与竞赛有关文字的纸条等违规物品进入赛场。
5、实验用菌种、玻璃平皿、移液管等由组委会提供。 6、如有异议,请在竞赛报到时提出,由组委会给予安排。 三、评分标准
1、菌落总数测定评分标准,共计60分。 2、革兰氏染色评分标准,共计30分。 各步骤操作得当;革兰氏染色结果准确 3、现场提问考核,共计10分。 四、参赛选手自备的仪器设备
竞赛现场准备有原始记录、玻璃平皿、1mL和10mL玻璃移液管、革兰氏染色液。选手需自行准备的主要仪器为洗耳球或其它移液装置、普通光学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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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学计量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范围
1、本次电学计量现场操作技能比武将在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中选择一种仪表和方法,进行基本误差和设定点误差的校准,并对指定校准点进行基本误差和设定点误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A类不确定度评定中将指定评定方法,B类不确定度评定结果根据各参赛队自带校准仪器的特性确定。
2、比武时适用的计量检定规程为:JJG 124-2005《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
二、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选定的仪表和方法,按照与选定量具相适用的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后续检定项目和程序要求,在60分钟之内独立完成操作,完成原始记录填写与处理,不确定度评定,整理归位标准器和被测样品,并将原始记录上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2、竞赛分四场进行,每场每队1人参加。各选手赛位由抽签决定。竞赛时选手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同时开始操作。
3、参赛选手应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要求自带有关比赛标准器和配套设备,但除允许带入比武现场的技术文件外,不得将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文件、写有与比武有关文字的纸条等违规物品带进赛场。
4、现场操作比武开始前,组委会已对被测仪表进行预热。如参赛队需对标准仪器进行预热,请在比武报到时提出,由组委会给予安排。
三、评分标准
(一)数据准确性(共50分)
1、与参考数据比较(共30分,该评分计入个人分,不计入团体分) 每位选手计算出示值误差、设定点误差后,要求分别将数据保留至十分位,与参考数据进行比较,按En进行判定。
每位选手的
En
值取其操作所得基本误差和设定点误差中
En
数据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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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2、同队二位选手之间的数据比较(共20分,该评分计入团体分,不计入个人分)
每位选手计算出示值误差、设定点误差后,要求分别将数据保留至十分位,与同队另一位选手的数据进行比较,按
En
进行判定。
(二)规范性和熟练性(共30分)
1、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选用的正确性(5分) 2、操作正确性和熟练性(25分) (三)数据处理和不确定度评定(18分) (四)检具和样品整理(2分) (五)有关说明
当涉及累计扣分时,扣分项目的分值扣完后不再继续扣分。 (四)参赛选手自备的比武器具
1、比武现场准备有原始记录、操作要求。 2、参赛选手允许带入操作现场的文件资料为: 2.1、 JJF 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2.2 、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的仪表说明书以及相关检定/校准证书。 文件资料须经评委验证后方可使用。
3、参赛选手应按检定/校准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要求自备相应的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但不得带有管理软件或自动计算程序;所有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必须人工填写和计算。标准器等应满足规程要求和比武范围中的被测仪表要求。
4.每位参赛选手需自备具有函数计算功能的计算器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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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度计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范围
1、本次酸度计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选择一台稳定的酸度计作为待测样品,进行pH电计示值误差(不含mV示值误差)、仪器示值总误差的校准,并对指定校准点进行pH电计示值误差和仪器示值总误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A类不确定度评定采用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B类不确定度评定结果根据各参赛队自带计量标准器、组委会提供的配套设备的特性确定。
2、竞赛时适用的计量检定规程为:《JJG119-2005 实验室pH(酸度)计》 二、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选定的样品和操作方法,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和操作要求,在60分钟之内独立完成操作,完成原始记录填写与处理,不确定度评定,整理归位标准器和被测样品,并将原始记录与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2、竞赛分四场进行,每场每队1人参加。各选手赛位由抽签决定。竞赛时选手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同时开始操作。
3、参赛选手应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要求自带有关比赛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竞赛现场备有恒温水浴锅和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除允许带入竞赛现场的技术文件外,不得将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文件、写有与竞赛有关文字的纸条等违规物品进入赛场。
现场操作竞赛开始前,组委会已对被测仪器进行预热。如有关参赛队需对标准仪器进行预热,请在竞赛报到时提出,由组委会给予安排。
三、评分标准
(一)数据准确性(共50分) 1、与参考数据比较(共30分)
每位选手计算出pH电计示值误差、仪器示值总误差,要求将数据以及不确定度数位保留至与仪器分辨率相同,在设定点上误差与参考数据进行比较,按
En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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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U为参赛选手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U0为参考不确定度,均取k=2 2、同队两位选手之间的数据比较(共20分, 计入团体分,不计入个人分) 要求将数据以及不确定度数位保留至与仪器分辨率相同,在设定点上误差与参考数据进行比较,按En进行判定。
(二)规范性和熟练性(共25分)
1、 主标准器和配套设备选用的正确性(5分) 2、操作正确性和熟练性(20分) 3、数据处理和不确定度评定(18分) 4、操作完成后的问答(5分)
在选手操作完成后,专家就操作、规程等相关专业问题对选手进行问答。 5、仪器和样品整理(2分) 6、有关说明
当涉及累计扣分时,扣分项目的分值扣完后不再继续扣分。 (四)参赛选手自备的比武器具
竞赛现场准备有原始记录、恒温水浴锅、烧杯、配制好的标准溶液(提前在水浴锅中稳定至25℃)、被检仪器说明书、操作要求,参赛选手允许带入操作现场的文件资料为JJF 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的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检定/校准证书。这些文件资料须经评委验证后方可使用。
恒温水浴控温误差为±0.2℃,pH标准物质不确定度U=0.01pH,k=3。 参赛选手应按检定、校准酸度计的要求自备相应的标准仪器和配套设备,仪器设备应满足规程要求和竞赛范围中的要求。另外,每位参赛选手需自备具有函数计算功能的计算器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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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检测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范围
1、本次特种设备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将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检验检测中选择一个或几个项目,进行规范性、准确性和熟练性的检验,并对指定的项目进行现场模拟检验和检验案例分析。
2、竞赛时适用的检验检测规则和标准为:《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二、竞赛规则
1、根据组委会选定的项目,按照与选定项目相适用的检验规则(规程)中检验内容与要求及检验方法,在45分钟之内独立完成操作,完成原始记录填写与处理、案例分析,并将原始记录、分析结果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2、、竞赛分3场进行,每场每队2人共同参加。各队赛位由抽签决定。竞赛时选手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同时开始操作。
3、参赛选手应按本细则的要求自带有关比赛的检测仪器和配套设备,不得将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文件、写有与竞赛有关文字的纸条等违规物品进入赛场。
4、如果竞赛现场选手自身原因导致超时15分钟或遇有危险状况时,监考专家可予以停止。
三、评分标准
(一)检验方法准确性(50分) 1、模拟检验(30) 2、 案例分析(20)
(二)规范性和熟练性(30分) 1、仪器等正确配备(15分) 2、操作正确性和熟练性(15分) (三)检具和样品整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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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说明
当涉及累计扣分时,分项分值扣完后不再继续扣分。 四、参赛选手自备的比武器具
参赛选手应按电梯检验的要求自备相应的标准仪器,仪器设备应满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全部检验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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