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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处理案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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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篇、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

一、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过程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中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是集体育、住宿、餐厅、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楼。该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楼两栋单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

2014年7月,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工方案》,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部未向劳劳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2014年10月,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未按照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未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

2014年12月28曰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班组向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钢筋,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24捆。

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作业。8时20分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

清华附中钢筋坍塌示意图

事故现场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安阳诚成建设劳劳有限责任公司 (三)事故调查情况 ? 现场勘验: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底板为平板式筏板基础,上下两层双排双向钢筋网,上层钢筋用马凳支承。事发前,已经完成基坑南侧1、2两段筏板基础浇筑,以及3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方案要求32mm),安放间距为0.9至2.1米(方案要求1米);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居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 工程承揽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经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及其和创分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年收取管理费用一千余万元。

根据对相关人员调查情况及上述认定的事实,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在该项目投标、合同订立期间,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涉嫌允许杨泽中以本企业名义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

(四)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2、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导致马凳承栽力下降。未按方案规定的32mm钢筋直径加工马凳,未按规定的1m间距布置马凳。

3、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末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料栽荷。

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一是技术交底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纲筋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擅自减小马凳钢筋直径、随意增大马凳间距,降低了马凳的承载能力。二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作业人员存在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现象。三是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栽荷集中。

2、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

3、经营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

4、监理不到位。

5、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处理 单位处罚:

共3单位被给予罚款、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公司:360万元的罚款、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0万元的罚款、吊销房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劳务单位:安阳诚成劳务公司,吊销其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人处罚:5家单位共38人被追究党纪政纪、行政、刑事责任,其中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

? 总包单位追责21人: 北京建工集团总部4人: 姓 名

职 务

处分处罚

戴彬彬 北京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行政警告 丁传波 北京建工集团副总经理 杨 楠 北京建工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 高永植 北京建工集团经营部部长

北京建工一建公司6人: 姓 名

职 务

处罚结果

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撤职处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立案侦查,另追刑事责任 立案侦查,另追刑事责任 上一年度收入100%的罚款 撤职 撤职

行政记过 行政记大过 行政记大过

郭向东 一建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 船 一建公司总经理 徐敬贤 一建公司生产副总 闫德中 一建公司总会计师 赵普彤 一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孙京燕 一建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施

工管理部部长

北京建工一建和创分公司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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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处分处罚

立案侦查,另追刑事责任 立案侦查,另追刑事责任

杨冬先 分公司经理 王巨禄 分公司生产副总

吕金庆 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开除 王 妍 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部长

清华附中项目部7人 姓 名 职 务 杨泽中 项目实际

负责人

处分处罚

处罚原因

开除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现场安判处6年

全措施不够,未消除劳务分包单位 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叶耀东 清华附中吊销一级建造师注 工程顷目册证书,终身不予备案项目注册 经理 王京立 项目执行

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现场安全判处4年6个月 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员配备不足等情况监督检 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施工,盲目吊运码放钢筋的安全隐患,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未安排项目部人员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导致作判处4年

业人员盲目在上层钢筋网上大量码 放钢筋物料、现场马凳的制作和安放不符合方案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制作、曹晓凯 项目技术

负责人

王英雄 项目生产

经理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处理案例 - 图文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篇、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一、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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