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镇级业务部门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清明节期间我镇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在控制范围以内。
二、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阶段为: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整改。
(二)隐患整改阶段为:从排查出隐患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三)隐患整改复查阶段为:隐患整改完成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止。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 (五)督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计划,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镇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镇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纠纷排查、禁毒铲毒等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负责监管烟花爆竹,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对不在规定的燃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制止;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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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经发办:负责所管行业的商贸、电力、成品油、邮政、通信等行业(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负责食品、药品方面的安全管理,对辖区内的药店、商店进行全面摸排,严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负责肉类食品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检疫鲜肉及其制品,打击“白条”猪肉市场的销售。
3.镇党建办:做好学校消防、用火用电等监督检查。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管,督促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网吧、歌舞厅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及专项整治工作;对文艺演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非法建筑进行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辖区内地灾点安全巡查、监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超速超载、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村道路、桥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道路隐患,极端天气情况下检查,必要时管制道路通行。
5.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安全、沼气安全、农药市场等指导、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等指导、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以及涉水项目的安全指导、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加强对生猪调运的检查力度。
6.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民政、敬老院等工作的安全指导、巡查,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安全指导、巡查,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镇财政所:按照相关要求,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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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签订劳动合同中是否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监督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10.镇卫生院: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安全处置等管理工作。
11.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电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电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监管和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管,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江安博友燃气公司负责辖区内燃气供应、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燃气可靠性监管和用户供用燃气安全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3.各联系村(社区)干部:负责对所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配合开展机关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汇总等。
四、重点内容
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安全、森林防火、防汛减灾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打击非煤矿山私自开采等问题(由镇自然资管理所、安全应急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油站、液化气、柴油销售点无证经营及违规加气加油问题(由镇经发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派出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由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由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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