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低保培训资料
一、2012年社会救助工作总体安排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借撤市建区规范性文本修改的机会再次修改完善城乡低保的有关政策。连续巩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对象差不多口粮定期供应制度;连续开展年度核查和季度核查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完善《七星关区都市低保实施细则》的诚信体系和就业体系建设,规范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对企业下岗职工中的低保对象实行户籍地和居住地双重规范治理,进一步推进都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提升保证对象的政策符合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方法》,全面推进都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廉租住房、临时救助方面服务;建立城乡低保工作经费保证机制,将经费纳入预算;规范城乡低保电子台账,正式启用城乡低保网络平台,提升办事效率。二是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有条件的地点争取资金投入对部分老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创新敬老院治理方式,争取将敬老院建成事业单位并增加正式干部和公益性岗位治理人员,探究“星级”敬老院治理评选方法,持续提升五保供给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治理服务质量;提升敬老院入住率和床位利用率,力争集中供给率达30%以上,床位利用率达90%以上,打造1-2个省级治理先进的敬老院;将五保供给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供给标准较上年有所提升。三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重新修订《七星关区城乡医疗救助治理方法》,统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统一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完成与合作医疗报销系统对接,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修改出台《七星关区临时救助治理方法》,主动开展临时救助,临时救助范畴逐步拓宽,救助资金逐年增加。五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治理。对城区实行24小时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救助,差不多杜绝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发生。各镇乡办要切实做好区以上救助返乡人员的接收和救助服务治理工作,保证受助人员稳固。开展肇祸肇事精神病人摸底排查工作,加大对肇祸肇事精神病人的救助和治理,促进社会
和谐稳固。六是加大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困难老职工的社会救济力度,救济资金逐年增加,救济标准逐年提升。
工作要求
当前要紧是赶忙启动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今年年度核查应结合2012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核查一并进行,一次核查解决两项工作。会后赶忙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要做好今年的年度核查工作,要紧要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一)加大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此次年度核查工作,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乡镇因人事变动或者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的,应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村(居)换届后还未对“民主评困”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的,应该及时调整,以便核查工作完成后能够及时召开评困会议。
(二)合理安排核查人员
此次核查工作由于时刻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任务在规定时刻内圆满完成,各镇乡办事处的核查队伍必须抽派思想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
(三)认真搞好业务培训
加大业务培训是确保做好年度核查工作的全然保证。各镇乡办要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法规、核查内容、核查方法以及核查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核查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政策水平,确保核查工作扎实有效。
(四)严格执行核查步骤
1、核查范畴:此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年度核查工作要紧是对全区差不多保证的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因家庭困难向村和镇乡办提出申请的对象。
2、培训时刻:区民政局在2012年2月12日前完成对镇乡办业务骨干的培训,各镇乡办在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参加核查人员的培训。
3、核查时期:2012年2月16日——2012年3月10日前。 4、民主评困和审核上报时期:2012年3月11日—3月21日前。各镇乡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规程》规定的“三环节、十步骤”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村(居)级“民主评困”会议并进行一榜公示,召开镇乡办审核工作会议并进行二榜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同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券归档工作。
5、审批时期:3月30日前。区民政局及时完成审批并下拨4月份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保证低保对象差不多生活。
(五)认真梳理核查内容
此次核查工作,要紧以下列内容为主:
1、差不多享受保证待遇的低保对象和原先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对象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的总和扣除必要的生产性及经营性支出后的余额)是否达到七星关区农村低保标准(1570元),同时所核定的补差标准是否符合《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保证对象家庭成员是否因为就业、服役、婚迁、户口迁移、死亡或者外出务工等缘故造成人员变动或收入变化。
3、保证对象是否具有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赡养(抚养、扶养)人发生变更。
(六)核查方法
1、入户调查法。由核查人员直截了当深入保证对象家庭了解核实家庭收入情形,并认真查看其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必要时可查看其用水、用电、通讯等方面的支出费用发票。
2、邻里走访法。由核查人员深入村组或邻居走访,侧面了解保证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
3、会议评议法。即对具有隐形收入而又无法核实的保证对象家庭,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
4、群众监督法。通过对群众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布栏和村民居住较为集中的自然村寨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同意群众监督。
(七)核查要求
1、时刻要求:各镇乡办要严格按照核查时期的时刻安排,在保证核查质量的前提下只能提早,确保全区核查任务按时完成。
2、核查要求:
(1)成立核查组。每个核查组至少由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组成,其中必须由一名镇干部参与。
(2)认真入户开展核查工作。入户核查是核定家庭收入的最差不多的工作,只有认真进行入户核查,才能准确测算调查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形,为合理确定补差标准奠定基础。
(3)镇、村(居)两级核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低保政策和法律法规。
(4)核查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如实记录和反映被调查人的家庭情形,不准夸大或隐瞒被调查人的家庭收入或其他情形。
(5)核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不准同意被调查人的宴请、赠送,更不准索贿、受贿。
(6)核查人员应发扬忠于职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敷衍塞责、应对了事,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7)核查人员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情形。 (八)纪律要求
此次年度核查工作,时刻紧、任务重、要求高,区委、区政府将此次年度核查工作纳入2012年对各镇乡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和“双考双评双挂钩”的内容。各镇乡办事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大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务必齐心协力,共同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阻碍的,将严格按照《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毕市党发【2008】10号)和《毕节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责任追究方法》
(毕市委【2010】50号)文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领导重视、宣传舆论引导、培训到位)
业务要求 农村低保核查 1、资金测算操纵
此次提标,省市按照农村低保人均增加144元每年(每月每人12元),都市低保按照每人180元每年安排全区资金,估量全年将增加资金3000万元,然而不能采纳平均加钞票的方式,只能通过深入扎实的入户核查。要杜绝提标后盲目扩面的错误做法,因此保证面差不多上操纵在原先的基础上不能盲目扩大。村与村之间保证对象和标准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能够适当增减,然而乡镇办的保证面总体上差不多稳固。为了保证工作一次成功,各村在入户核查前应该作好充分预备,核查终止后,应该及时将家庭收入情形、补差情形、增发补助金情形录入电子表格,报区民政局预审同意后再召开村级“民主评困”会议,保证评议情形与公示审批相吻合。
2、入户核查表。入户核查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实认真填写,不要漏项,同时要注意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人员要签字,被核查对象要签字并盖手印。由于此次年度核查同时决定低保季节性缺粮对象的确定,粮食救助对象的自产粮食和人均占有粮食量不能自相矛盾。为使表格与补差的逻辑关系成立,要认真分析实际情形,填写好转移性收入、其它收入和支出项目。
3、召开好村级“民主评困”会议。
村级“民主评困”会议要在镇乡办干部的指导下召开,由村级“民主评困”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核查人员将入户核查的情形逐户介绍,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和看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会前要预备充分,将核查情形汇总印制好票,指导人员要指导好评议,幸免因家族势力等其它因素阻碍或者村干部与困难群众个人恩怨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形发生,越是情形复杂,群众意见较大,长期反映咨询题的村, 更要认真组织好会议,力求公平和公平,逐步化解矛盾。要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一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