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份,副本各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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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应写全称。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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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货物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处以上的;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的;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存在带“▲”条款的负偏离的;
.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已规定为无效标的情形; .评标专家认定的其他必须按无效标处理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宣布评标纪律;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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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以后来先开顺序打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资信商务及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以后来先开进行;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人以 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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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实质审查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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