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与合规性评价程序
文件编号:XXX-QP-06
1目的
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研发和施工过程、技术服务中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并保持公司各项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资料的获取、识别、管理和更新控制,并对其进行适用性确认。 3职责
3.1质量部收集、识别和更新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2质量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的确认。 3.3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本部门及相关方传达贯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监督实施。
3.5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全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活动对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3.6管理者代表负责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汇总提交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确定改进意见。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与公司产品、项目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参照以下4.2条款执行。 4.2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
a) 宪法;
b) 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行政规章; c) 各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d) 地区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e)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f) 行业性的规范、指南;
g) 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4.3获取渠道
a) 公司所在地各级立法、司法、政府机关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环保局、建设部、
安全监督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单位等); b) 标准化组织、咨询机构; c) 报刊、杂志的组织;
d) 行业、系统协会及网络信息机构;
e) 公共图书馆及书店;网上公共信息、商业数据库等。 4.4获取方法
5.4.1由质量部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保持同地方相关法规部门的联系,或通过上级部门的网站、发文等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信息;也可通过网络查询的方式及时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
5.4.2公司所有人员均有向质量部反馈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义务;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向技术服务部传递本部门所适用的法规的变化情况。 4.5识别、评价与确认
5.5.1质量部将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分别形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初稿)和具体内容摘录(包括法规名称和适用条款或适用内容)。
5.5.2质量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初稿)进行适用性的选择、评价,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形成正式清单。进行法律、法规适用性的选择、评审时可考虑以下方面:
a) 公司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因素; b) 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其它需要。 4.6批准与发布
5.6.1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由质量部主任审核确认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6.2质量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发放工作。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7更新与管理 4.7.1年度例行更新
公司在每年年初进行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策划时,质量部要同时进行年度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更新。
4.7.2日常跟踪
日常活动中各部门要每半年跟踪一次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并将变化内容及时传递。但在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跟踪更新:
a) 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业务拓展时; b) 获知有关的法律、法规变化时; c) 管理评审有要求时;
d) 与环境有关的重要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变化时。 4.7.3质量部对法律、法规变化收集情况要保持相应的记录。 4.7.4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仍按原渠道发行。 4.8公司可结合每年的管理评审活动对公司的法律、法规适用性进行评审。 4.9法律、法规的传达、学习和贯彻
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下发后,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识别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贯彻、落实。 4.10合规性评价
由质量部组织对与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评价。 4.10.1合规性评价内容
a) 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必须做、严禁做的要求执行情况; b) 标准规范、基本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 c) 标准规范、一般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
d) 所执行标准、规范中的引用标准的要求的执行情况; e)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情况及有无投诉;
f) 施工当地政府、建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的 g) 监督评价的信息。 4.10.2合规性评价实施
a) 评价的方式:可以分为集中式和日常式。其中集中式结合内部审核同时实施,日常
式结合工地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实施,仅为抽查;
b) 评价的频次:集中式评价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日常式评价为不定期抽查; c) 评价的人员:凡参加合规性评价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熟练掌握;
②对所评价的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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