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K-DG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文件页码 ZY-ZD-007-A 2 / 2 文件名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作成: EHS无止境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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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目的 2. 归档范围 3. 档案管理
审核人: 批准人: 更新日期 2017.10.10 备件人 EHS无止境 更 改 简 述 新作成 SMK-DG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文件页码 ZY-ZD-007-A 2 / 2 文件名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 管理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 归档范围
2.1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2.1.1 健康监护档案册。 2.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2.1.3 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2.1.4 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2.1.5 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2.1.6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2 职业病诊断档案
管理部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2.2.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2.2 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2.2.3 劳动者提供的诊断资料;
2.2.4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3. 档案保管
安全生产办公室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调岗或离岗时,必须带有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