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依法做好各级、各类人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和职业病预防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九)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外包工
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
(十)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汇报,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
(十一)组织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管理权限内组织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
任追究;
(十三)组织公司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
做好整改工作,重在管理问题的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十四)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技
术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贯
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三)批阅分管生产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
组织落实;
(四)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事故隐
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六)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
用,经常听取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汇报,督促、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七)协助行政正职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
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个人,限期完成;
(八)协助行政正职具体实施本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
(九)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加强对检修工作的领导,组织检修、
验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制定检修计划的同时应制定或布置检修期间的“三措两案” (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实验)方案、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
批手续,严格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十一)审批重大试验项目、重大检修(施工)项目、高风险作业的“三措两
案”;
(十二)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工作 ,领导生产过
程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三)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
作,保证设备检验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防汛、水库调度管理工作,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防洪调
度指令,保证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十五)负责组织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监督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
法规及上级要求,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十六)主持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
负责督促实施;
(十七)领导公司危险点分析工作。设备出现特殊运行方式时,应有针对性地组
织制定或布置必要的运行安全措施,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和缺陷时,应及时组织专业分析,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消除;
(十八)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
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正确性负领导责任;
(十九)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
的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生产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
(二十)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
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部门或班组一次安全活动,指导、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二十一)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
反事故措施,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推行班组安全管理流程化工作,以严肃“两票三
制”为抓手,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
(二十三)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
护管理等制度,并负责健全和完善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措施,改进防误闭锁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运行方式管理,审批特殊的运行方式。组织实施“两票三制”的标准化作业,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
(二十四)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规程和管理
制度,定期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二十五)审定公司科技进步与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计划。 第二十二条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技
术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
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
(五)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党工团围
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发电部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发电部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 发电部是公司生产设备运行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
全责任;
(二)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
各项规定,并根据公司与本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制定发电部实现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发电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 负责发电生产运行方式管理、加强生产调度与协调,审核各项生产经济指
标,负责编制特殊运行方式;
(四) 参与制订水库及大坝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协助做好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管理,督促各项防汛工作落实与实施;
(五)执行水库执行防洪调度指令,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六)对本部门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自觉性,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七)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及现场急救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
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八) 组织运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现场考问、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危急事
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九)开展节能管理、可靠性管理、进行生产经济指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
可靠水平;
(十)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网例会,负责组织本部门每月一次安全
生产情况分析会,及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组织运行各值做好班前、班后会及班组安全日活动,指导、检查活动情况;
(十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
(十二)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
动保护措施计划与本部门有关的部分,贯彻落实所负责的有关内容,编制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对落实情况负责;
(十三)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
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十四)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
等工作,制定本部门负责的有关整改措施、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十五)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安全生产问题按照公司两库两制要求进行立项、督办、
整改、结案;
(十六)推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运行人员的
现场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反违章,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规范、有序;
(十七)负责操作票的管理,积极推进操作票标准化,负责落实制定标准操作票
的入库管理规定,制定运行现场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组织人员负责标准票的编写、审